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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咨询

劳动用工咨询 律师,您好!
1、我是2011年10月进现在这家公司上班的,当时我和我们财务总监谈的工资是平时发5500元/月,年终按照5500*12的基数,再发20%。因为这项约定公司没有和我签合同或者协议。只有签订一份本地缴纳社保的用工合同(这类合同上没有工资说明)。2012年全年我拿了5500*12.年终的那部分钱老板一直不肯给,现在就耍赖说不知道我的工资,说是财务总监谈的,他不知情。因为我现在没有协议,不知道能不能呢过通过法律解决这个问题。
2、我们公司从来没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一直是一个星期休息1天,多休息1天就扣工资,如果法定假期上班从来没有加班工资,星期六上班也没有加班工资,上班时间7.30-17.00.我想问律师,如果我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个加班和假期无加班工资的问题,能胜诉吗?
我只有2012.7-2013.3期间3个月的考勤指纹记录,但是每个月办公室主任会写一张科室人员的总休息天数。这张单子我有,能作为证据吗?
3、2012.6月份我请的手术病假一星期,不但没有病假工资,还倒扣我一个星期的工资,但是我把住院的病历卡和检查单子都扔了,现在不能证明我请的病假。这个如果通过法律解决,能胜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ueenw……(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3-06-05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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