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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约定服务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

关于约定服务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 我于2012年八月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培训6个月,约定服务期试用期结束开始2年6个月,违约金25000元,我现在培训后工作不到4个月。但由于平日总加班到很晚,压力很大最近身体感觉不适,但又没有到生病那么严重。公司没有规定几点下班,但会要求多少工作必须做完再走,不是只有我自己加班到很晚,其他人也经常加班,但平时加班没有加班费,请问这算不算变相强迫加班?如果我要离职,违约金怎么算,公司有没有违法情节,违约金可不可以不交或少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幸福的小猫咪(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3-05-18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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