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赔偿
先解决时效问题
主张2010年4月15日-2011年3月14日的双倍工资,但是存在时效的问题
已经过了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
若公司和你约定为不定时工作制,也需要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否则约定无效;劳动合同已经签订了就有效,若你能证明是公司存在欺诈等情形,可以要求仲裁或者法院认定合同无效。若现在申请仲裁,可以主张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1、合同无不无效,关键是两点,首先是该合同是否经你本人签字认可,二是条款内容违不违法。不然你无法确定合同无效。
2、你能否证明你与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是2010年其实已不重要,事实上2012年1月份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
所以主张“双倍赔偿”难。。
诉讼时效已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