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2届本科毕业生,前段时间和单位签了三方协议,当时应聘的是技术人员,但后来公司找我要求我去一线干,如果我不愿意可以走人,愿意可以留下,并且只给我一个月的考虑时间,如果一个月后没有回复他们,他们则认为我自动放弃。(三方协议备注只写了违约需缴纳3000元整)请问现在他们有没有违约,如果我不去的话他们需要想我付违约金吗?
我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职务为:项目经理,现在单位在没有与我商量的前提下,直接下调令让我做看门员的职位,请问此种做法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我应该如何应对?
我是一家私人企业,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公司想制定一个职工到年龄退休的政策,请问政策中用哪一个词更好,是退休、退职、退出工作岗位,或者有更能表达的词,请指教
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们签订的合同条款问题,我们是零售企业,我们签订的合同条款中关于工作地点和岗位有以下两条: 1、甲方根据销售行业和连锁经营的工作性质,聘乙方在 A公司 从事 后勤服务 工作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的A公司及关联公司间进行调动。 2、在本同合履行期间,甲方根据工作变化、工作需要
我哥哥1991年11月21日在税务部门设置的检查站岗位上被杀害,当时州、县税务部门及其受害家属要求严惩凶手,但因为有自首情节判死缓,受害家属也未得到任何的赔偿。可是该凶杀在2006年释放后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又杀害了两人,其中一被害女子才17岁,判决书上硬是改为27岁(州级17,省级27岁)等诸多疑点,可笑的是刑满释放的
本人于2008年8月加入一韩资公司,劳动合同在上海签订,工作地点在沈阳,2010年4月-10月休产假,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的职位是促销主管,属于内勤人员,但目前单位在未与本人沟通及协商的前提下,单方面调整本人工作岗位,现调整后的工作岗位为销售人员,属于不定时工作制,本人不接受,想请问一下是否可以控告单位,申请
我在该单位已连续工作了6年,现阶段合同还有2年到期.近日老板已公司不再设置该工作岗位为由要我调动工作原岗位.我现在年薪在15万左右,调动岗位后大概只能拿现在的2/3,我不愿意,请问如果我和公司在协调不成功的情况下,我能获得什么补偿?
我在该单位已连续工作了6年,现阶段合同还有2年到期.近日老板已公司不再设置该工作岗位为由要我调动工作原岗位.我现在年薪在15万左右,调动岗位后大概只能拿现在的2/3,我不愿意,请问如果我和公司在协调不成功的情况下,我能获得什么补偿?
公司销售岗位的人员,按公司业务制度,三个月零签约的视为自动离职。请问这种条款规定是否符合劳动法?这种自动离职公司还需不需要做出补偿?对于在业务岗位消极怠工的人员,如何保护公司的利益? 谢谢各位的解答。那站在公司的立场,如果有这样工作没有成绩的业务人员,如何保护公司的利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