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08年1月起到学校后门当门卫,后门只有1人,双休日也要上班。工资400元,我们的最低工资是620元。学校一直没与我签定劳动合同。本月我向学校提出要求以最低工资发给我。学校以取消后门门卫为由将我辞退,工资补到620。我能向学校要求双倍工资、经济赔偿和双休日的加班费吗?
我女朋友7月8号开始在一家眼镜店上班,试用期3个月,现在转正第一个月。昨天(10月27号)店里的负责人说因为店里来了以前的两个老员工继续上班,现在店里的人多,但碍于面子只能把新员工裁掉,想问: 1,他们3个月的试用期是否合法 2,无条件裁员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3,他们转正后没有签劳工合同,是否能得到双倍工资
我女朋友7月8号在一家眼镜公司上班,试用期3个月,10月10号公司负责人通知女朋友转正。然而10月27号公司负责人称,由于以前的两个老员工要继续回公司上班,现在店里的人多,站在公司的利益角度出发,要考虑辞退新来的员工。所以把握女朋友辞退了。我现在想申请劳动仲裁。请问: 1 要求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是否合理。 2
问 题: 我今天才签08.12月的工资 我想辞工 请问 现在我可不可以 以劳动合同法之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由辞工 还可不可以要08年12月到现在的两倍工资 跟补偿金 还有保险费 我是08.11.4号进的厂 没签合同 我记得进厂有签了一张单 内容忘了 不知道它有没有法律效益
你好,我是河南的,当时在郑州找了份游戏带连的工作,我当时第一次出门打工,他们没给我签合同只是口头上协议,当时说的一个月600,压一个月工资,15号发工资,后来做了一个多月,因为郑州的网络不稳定,老板说是要回他家做,也就是浙江诸暨市枫桥镇,我当时想要了工资回家吧,但是老板不发工资,说我没提前一个月辞职,不行
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急急急 我公司于4月20日经熟人介绍招募学徒工一名,谈定学徒期三年,另收取培训费二千元,约定干满三年退还,否则不退。并签署协议。 期间给与生活费标准为前半年14元/月,后半年19元/月,第二年25元/月,第三年30元/月,按实际上班天数计薪水,加班按5元/小时计。因未满半年没有办理劳保等
我在工厂上班期间生病,工厂没有买保险,也没给一分钱,现在医院的清单小结和发票都在我们家合作医疗那里存档,我手里只有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吗?我能争取到我的哪些权利 关键是那我看了三万多厂里就不应该出什么吗?怎么说也干了两三年了在这个厂
公司今年4月已经通过人事部发出工作变更函,在不更改我的职位和工资的情况下,变更了我的工作性质,和公司几次协商无果,我还未来得及劳动仲裁,公司是否可以再次变更我的工作性质。变相的逼我辞职。我2000年10月进的公司,今年已经9年半了,合同去年刚签要到2012年10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