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急急急

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急急急 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急急急

我公司于4月20日经熟人介绍招募学徒工一名,谈定学徒期三年,另收取培训费二千元,约定干满三年退还,否则不退。并签署协议。

    期间给与生活费标准为前半年14元/月,后半年19元/月,第二年25元/月,第三年30元/月,按实际上班天数计薪水,加班按5元/小时计。因未满半年没有办理劳保等。    期间提供师傅帮带,二个月后师傅离岗,转为管理干部指导,工作效率与正式员工相差一半以上
   上班时间为8:00-17:00,中午一小时休息,提供午餐,大部分也提供了晚餐,提供住宿。
现该员工提出:1、认为其不是学徒工,要求补工资差额,并补偿劳保等费用
2、补加班工资,3、退还培训金
其实际工作天数在26-29天,加班每月在8小时左右,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为700元

公司该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d0930……(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09-10-17 10:4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