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7月份通过外服公司加入一家外资公司,试用期6个月,8月底公司派往美国总公司实地培训一个月,约定服务年限2年。现在我由于身体原因需要离职休养,公司要我支付未服务完期限的培训费赔偿金。我想知道的是,我是否需要支付该项费用?培训费用里包含:1.薪资福利,2.培训学习费1000元/天,3.吃住交通费用4.出国补贴,5.保险费。请问那些费用不应包含在培训费里。 这些都算上,我就吃不消了,那我就只能消极对抗了,请帮忙出招cxwei2543@163.com
跟公司签定的培训合同,没有明确写服务期是多少,只写了员工如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辞职,需赔偿公司培训费, 所以面临了个问题,现在要续签合同,可是因为一签就是三年,我肯定中途要走,而我走的时候续签的合同当然未满,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需要赔偿培训费?
本人08年8月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同月被公司派往英国进行为期1个月的技术培训,在出国前签订了出国培训协议里面有关于回国后要再此公司服务3年,否则就要按照已经服务的年限进行相应的赔偿,现在本人想离职,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就要赔款,但是有以下几个情况: 第一,在签订聘用合同之前,我们公司要和员工签订一份OFFER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培训费赔偿的问题,我是08年6月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培训,现在离职,但公司说有违约金。他们的计算是这样的:用培训费金额/1095天(3年),算出每天应赔多少钱,请问这种算法对吗
您好!我和公司签的是三年的合同,到2009年7月1日合同终止,因个人问题想辞职,因和公司签定的合同已过期一年,公司也没有和我再续签合同,提出辞职后公司仍然交我交每年8000元的培训费。而公司制定赔偿每年8000元的政策是我在合同期间内制定的。请问我需不需要赔偿公司制定的每年8000元的培训费用。
我朋友当时跟公司签的学习合同是三年的,按时间算应该到明年5月才到,现在她想辞职了,公司要求她赔偿培训费1000元,请问公司这样是否合法?
我在4月1日签订的合同,4月6日-16日到总公司培训10天,但实际上,所谓培训就是上总部找个人带,期间产生的主要和实际费用为住酒店费用及往返车费,但培训协议上并未明确写明金额,如果我提前辞职,赔偿培训费该按多少来算,总不能他们说多少是多少吧,是否他们需要出具相应发票
6月份去了一家品牌汽车店做索赔员,半个月后公司就安排我去外地的总公司进行培训,并预支给了我培训费三千多块钱,两个星期培训好后,拿到了张该品牌汽车的索赔员证书,(这张证书到了其他品牌的4S店做索赔员根本就不能用)工作一个多月后不想做,就辞职了,现在公司要求我赔偿培训费三千多块,我该赔偿吗?这张证书属于专
我是09年8月在一所民办中职上班,签了3年合同,10年11月提出辞职,校方要求赔偿培训费。学校提供的培训是每个月月底开的教职工大会,没提供其他培训,只是每个月的工资计算有一项称为培训费200元,现校方要求我支付14个月*200元=2800元。在签署合同时,合同上也有项规定未满合同期离职,要支付培训费200元/月。校方这样计算
请问员工在工作期间接受了企业派往外单位的培训,离职时是否要赔偿培训费?
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期间,曾多次,较长期被派往外单位进修,现在我打算离职,请问是否需要赔偿公司培训费? 我的几次进修,均未取得进修单位颁发的证书,那些单位我个人认为也不具备培训资质,但是我的单位能拿出他们给进修单位交纳我的培训费的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