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培训费赔偿纠纷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服务期协议中的违约金以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数额为上限,并根据服务期的年限按比例逐年递减。具体到本案,你大致在培训后服务了一年,也即只承担一半的违约赔偿责任。
本案培训费包括了2、3、4项,第一项是你的收入所得不属于培训费范畴。第5项可能是所在国的强制性项目,也不应该纳入培训费的范畴。第2项的培训学习费标准非常可疑,因为既然是在美国总公司实地培训,这些费用应该已经分解到很多具体的项目中,而且这些费用是一个理论测算费用,并非该公司的实际损失费用。若进行劳动仲裁,对这笔费用你可以重点质疑。
关键要看公司,是否拿的出正规的付费凭证,本律师帮你粗略算了下,根据上海高院最新的劳动法解释,2 3 是肯定要支付,1和4如果被认定为的劳动报酬,则不应计算在培训费用中,因为培训费用支付是明确不包括劳动报酬的,至于保险费,关键要看是什么方面的保险了,如果不是培训机构要求的强制性保险,仅仅是医疗保险的话,也不应被认定为是培训费用,如还有不清楚的欢迎来电咨询,咨询免费。
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一般薪资福利和出国补贴不应包含在培训费里。
3、如你所述,你的培训不属于专项培训。你不应当支付赔偿金。
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1、你可以选择不离职,既然生病,可以凭医院的病假单请病假,你有权享受医疗期待遇。
2、若选择离职,违约金数额应不超过培训费,单位应当提供出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