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徽省霍邱县奔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一名工人(私人购买原霍邱县化肥厂),签订有劳动合同,2005年企业停产,于2011年将厂区卖给开发商搞开发,重新征地建化工厂,并与我们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我们该得到哪些补偿?
我是2004年6月21日进入公司的,到2008年9月18日间,只断断续续签过劳务协议,期间没有年假,没有上任何保险。从2008年9月19日签了劳动合同,有两个月的试用期,就是保险从11月才开始上,2009年有一天的年假,2010年有5天的年假。在2010年2月26日,公司的人事总监通过集体开会的形式(没有正式的书面通知),通告我所在部门
我今年24周岁,是一名电焊工,在国企厂里有5年的合同工龄了,三金都有,现在厂里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有哪些?解除劳动合同后我的安全操作证能要回吗?关于特殊工种被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本人还要做个身体的检查?现在基本上3金和税每月能扣1500左右,工资能怎么补偿?
劳动合同没续签,我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同时,我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么
我和公司签订的2007年10月1号到2010年9月30号,三年的合同。合同已经在2010年9月30号到期,但因为单位效益不好一直没和我续签。我该提出什么样的赔偿?同时,我想离职了,怎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么?
劳动合同到期快一个月,但未续签,公司如果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支付?
我是2004年10月1日进的公司,但公司是2006年才正式注册的,劳动合同从2006年才开始签订。到2010年10月31日,已签了2次合同。我要与公司续签合同,但是合同期满到现在快到一个月(还差几天)合同还未正式签订,现与公司总经理就工作问题发生争执,总经理一气之下要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该如何支付补偿金,有涉及到
劳动合同到期快一个月,但未续签,公司如果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支付?
我是2004年10月1日进的公司,但公司是2006年才正式注册的,劳动合同从2006年才开始签订。到2010年10月31日,已签了2次合同。我要与公司续签合同,但是合同期满到现在快到一个月(还差几天)合同还未正式签订,现与公司总经理就工作问题发生争执,总经理一气之下要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该如何支付补偿金,有涉及到
公司搬迁,与我们全体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只不赏我们们N=O,我们不同意。我们要求N+3,现在我们罢工了。请问我们怎样抓住对我们有利的证据?我们自认为的有“强行加班、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达到150小时之多),工作环境恶劣(塑胶厂塑料有毒),消防隐患(没有消防应急灯、灭火器消防栓前摆满杂物、生产车间消防通道堆满杂物
我想问一下补偿金低于最低基本工资还是按照前12个月算,然后公司工会再给予补助这种作法是否合法?而且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却让我写辞职申请而没有解除劳动同意书,这种做法合法吗? 公司以前的同事也是因生病解除劳动合同是按照前12个月算的,补偿金低于基本工资但公司称工会已给予了补助。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还有,是
2009年12月1日到2011年11月30日签两年的劳动合同 现在不到合同期限,公司将在2009年12月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 经济补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支付赔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签了劳动合同后公司一直没有还我合同。我一直追讨。但公司一直用各种理由不还我。如果公司部还我合同我该怎么办.公司也没有提前跟我说解除
我公司有一员工工作未满二年,消极怠工,想拿一笔补偿金,公司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给予其二个月工资的补偿,也需要提供员工消极怠工的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