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11月到某厂上班,上班了几天才签期限为一年的合同,当我问到社保问题时,负责人老是以各种理由来推脱,所以到今年的3月份,这件事情还是没有解决,并且常有拖发工资的习惯,这些都没有按照合同上的来执行,用工单位以还在试用期,不办理社保等。并且辞职,也还说什么试用期,不能享受国家法定假日的补助,并且常常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就强制调员工的岗位,也就是降薪,迫逼员工自己离职,合理吗?以上的我们应该享受的福利我能要回来吗?
1:伤者48岁.未买保险.未与用工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如果按照法律程序.是否可以鉴定为工伤.伤者是否要
在工作现场.工作时间内.因工作需要上高架拿工具(工具系自己的).不慎失足.(L2腰椎爆裂性骨折.已安装钢板.医院治疗费用是公司所付.从5月4日到5月27日已用医疗费3万元).后据用工方说.出事点本不应该有人去那.而伤者未带安全帽.现在我们私下协商一次性补偿.公司提出3万.我们要求5万(出去已用医疗费) 1:伤者48岁.未买保险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一个高级船员,家住天津市,从2009年11月到2010年2月在一个外地船公司管理下的私人船上工作,多次向船东提出签订劳务合同,但船东就是不签,给他看劳动合同法,传动却说没有用,加上船舶管理等种种原因,我下船了,直到我下船,船东也不签劳务合同,我可以向法院申请二倍工资吗?被告是船东还是船
律师同志,应二月份我们单位活很少,只上了几天班,所以我们的工资也是最低工资,单位就把我们每个职工的年休假强行算成多少钱加在工资上,现在我们每个职工都没有年休假了,这样我们职工很不服,本来我们那个职工有事就可以请年休假,现在就没有这个自由了,单位讲年休假是我们单位按排的,原则上是调休,现在我单位统一按
我2004年3月22日与北京某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至今,已连续在此公司工作六年,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请问公司的做法违法吗?我可以申请相关的经济补偿吗?如果可以我该向什么地方提出申请?补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 注:六年内我均与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希望您能详细的为我解答这些
我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职工有编制,99年退伍军人,工作12年,现在政府要以3万元的价格把我们进行买断处理,请问合法吗?有依据吗?据我们了解国家事业改革还没有正式推广吧。 不是我一个,是整个单位的30多人要全买断
用工单位未给缴纳社会保险,我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相关经济补偿吗?
本人是2008年7月22日至今都在杭州的一家某物业公司工作,但公司一直都没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请问我可以象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吗?要是可以补偿的方式和标准又是怎样的? 希望各位律师能详细的为我解答问题 事情紧急 非常感谢
是否可以拒绝原单位将我调动至本单位下属的一个二级单位工作?二级单位是具有独立法人的。 这样是不是会影响我之后的工龄计算,因为两个单位的法人不一样,但是属于一个集团公司。
我是攀钢职工攀钢技工学校钳工专业毕业,在攀钢工作,钳工工种由1989年8月工作至2008。2008年11月1日与攀钢公司重新签定的长期劳动合同,其中注明“岗位(职务或工种)是生产操作”,就是说我由技术工种变成了操作工种。劳动合同中注明有“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工,1989作地点,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但有下列情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