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浙江台州的一家公司工作,自2001年11月到2011年3月,中间有两次辞职,每次在8个月左右,在职8年时间,在职期间也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没有这个做法;辞职的原因是每次新的领导来了不了解这边的情况,无法开展工作;前两次离开时我自己辞职的,这次在3月2日人事部门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原因是说我不能胜任;我觉得我这种情况应该得到公司的劳动补偿,但不知道能补偿多少,通过什么途径?希望得到求助,谢谢!
我是2007年3月到这家公司上班的(上海的一家广告制作公司),当时没有签劳动合同,2008年新劳动法开始签的合同,时间为一年,2009年没有签书面合同继续在这家公司工作,昨天2009/06/23公司通知说被辞退了,让两天内把工作交接好,在一周内还会给我打电话访问我做过的工作,请问请问我这种情况,是不是还有30天的提前通知费用和辞退补
求助关于新劳动法辞退补偿的问题 我是2008年11月到这家公司上班的(深圳的一家设备公司),当时有签试用3个月劳动合同,2009年没有签书面合同继续在这家公司工作,昨天2009/09/29公司口头通知说被辞退了,让两天内把工作交接好,在一周内还会给我打电话访问我做过的工作,请问请问我这种情况,是不是还有30天的提前通知费用和
《劳动法》规定自劳动合同签定之日,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本公司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有员工700人,经营期已有5年时间。如员工辞职、辞退的话,补偿金额非常大,企业难以承受,深感危机,不知哪天企业难以承受,此笔负债难以清偿。是否可以从与员工签定劳动补充协议,从员工工资中按1/12比例划出作预付补偿金,以减轻
我是2000年6月到一个私立学校上班的,10年多了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昨天通知说被辞退了,请问请问我这种情况,我的劳动补偿有哪些,怎么算,谢谢
关于劳动补偿年限计算,是按实际工龄,还是按08年计算(新劳动合同法生效)
关于劳动补偿年限计算,是按实际工龄,还是按08年计算(新劳动合同法生效)
律师您好: 我从2005年6月1日进入一家私企工作,至今将近六年时间,公司一共签订了两次合同,一次一年,一次三年,最后到期时间是2010年3月17日,而这期间,公司一直给我交了三险。现在公司要补签新合同,新合同时间是从2010年3月30日到2011年4月30日,我不同意,公司把我辞退。我想咨询一下我能得到的赔偿,并请您明示
我已经在公司连续工作了十一年,现在合同期满公司不与我续签,把我辞退。我能向公司得到怎样的赔偿?
我是一家公司办公室主任,这家公司也没设副总,所以我主管生产、销售以外的所有工作,年前公司做了大的人事调整,总经理换了,又设了一个副总管内物,年前我们和老板一起吃饭一高兴喝多了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又得罪了老板,现在给我降职降薪一半,请问我是这家公司的开山元老,做了四年,这种情况我自己辞工有没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