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出去旅游5天 2天是双休日 其他3天工作日算缺勤欠公司时间的 要是以后加班时间加不出的话就扣钱 请问这是否合法?
所在的生产队队长、几个队委,在未召开集体会议的情况下就把集体16亩土地廉价承包给其中一个队员,并签订合同。然而大部份组织成员知情后一致反对他们的行为,如诉至法院,他们签订的这种合同是否能判无效? 现在那位队员准备在那块土地上搞建设,已经把该地的属集体的旧平房推平。如合同无效,那个队员有否也有责任? 我
根据相关劳动法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
我是广东顺德某大型知名民企的一名员工,我和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作时间为“标准工作时制”,即每天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 但公司老是在周一~周五晚上、周六、周日这样的非工作时间组织我们员工进行培训(例如找咨询公司的讲师来给我们讲课)。每次都规定不去就要罚款,我都已经被罚了一次(100元)。
工作日公司安排休息,是否可以用平时加班工资抵扣 那公司的这种做法,在新劳动法里面到底是否合法 员工应该怎样做才能最大的争取自己的权益
因为公司有迟到三次开除的规定,有天感觉快要迟到了,我就找同事帮忙打卡,结果被行政怀疑,我说我在打卡时间到了公司了,他们拿出监控录像,说没在里面看到我。请问在工作时间前的录像能作为处罚依据吗?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公司这种录像算不算侵犯我个人隐私呢。
我们公司实行五天八小时工作制,但是周末组织与别的公司进行篮球比赛,自愿参加原则,有员工打球时受伤了,是否算工伤?
我是2008年11月份进的公司,合同签的是2009年2月1日到2010年1月31日。在签合同的时候公司额外在上面写了周六要配合生产部门上班。实际上我们周六请假的话也是不扣钱的,那在我合同到期且不在续签的情况下向公司申请周六加班费和年终奖是否合理合法呢?
【问题】1、公司提出的加班和补休方案是否合法?为什么?2、员工通过仲裁可以获得哪些合法的权益和补偿?
某公司主要经营外贸业务,近年来,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产品出口量大大降低,公司因此不得不压缩生产,时常让员工们放假回家。2009年国庆节,公司突然接到国外一份订单,要求公司尽快供货。公司总经理欣喜若狂,但考虑到要求交货的期限十分紧张,于是,他向全体员工宣布:“国庆节期间,全公司加班,完成任务后按国庆节天
我是从9月23号到10月13号请的20天长假,上班后得知部门领导把我9月份的考勤48个小时的周末加班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全部补到事假里,请问这样合法吗,有没有侵犯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