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劳动合同不愿意写真实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写,不同意签,可以开除吗?
面试时和公司谈好的工资,可是入职时我要跟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公司要求按最低工资标准写具体数额(所谈工资远远大于最低工资标准),而且还有好多附则,无条件服从转岗、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解除劳动关系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等,劳动者不签这样的劳动合同,可以开除或者不录用吗? 拒绝签订,公司就马上开除,工资也不给,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或者每月只发四分之一的工资,就是去告公司也不会吃亏?
我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工作2年多,从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而且最低工资也达不到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0元。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寻求什么样的法律帮助,什么样的证据才可以证明我是在这家律师事务所工作的? 我们上班不打卡,也就没有考勤记录,工资条就是电脑打的一张纸,有社保就不会给那么低的工资了。
没签劳动合同,工资低于深圳最低标准,没买社保? 没签劳动合同,工资低于深圳最低标准,没买社保?还强行押了300元工资做押金,我没有直接的物证,有人证可以吗?我想请问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马上解除的吗?如果要马上解除劳动关系,要有什么样的证据啊!如果我不能提供怎么办啊? 问题补充: 我有人证可以吗?
我的劳动合同在09年12月份到期,当时已经怀孕,公司在12月底因经济原因裁员,因为赔偿问题没有谈拢就说让我继续在公司干,但是一直没有和我续签劳动合同,在今年5月份,公司才重新和我续签劳动合同,但是我的工资标准却被降低了,我原来合同中基本工资1200,岗位工资1000,续签的劳动合同中基本工资被改为800,岗位工资625
劳务派遣合同当月上班工时计算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若无全勤,是从最低标准中扣减缺勤工资发放月薪?
还是缺勤按当月安排上班的工时计算工资(不足最低标准)后从中扣减发放月薪?
如果公司不按已签定的劳动合同工资而是低于劳动最低工资标准请问合法么?
我在的公司是私人企业,也就是国家鼓励扶持的;他不按劳动合同法办事。是计件的,试用期计时的工资也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的%20这样合法么,他给我签定的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合同..
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低于该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加上奖金高于该标准,公司是否违法
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合同上劳动报酬低于该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加上月奖金工资收入却远远高于该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我想知道公司是否违法,员工能否就该问题和公司产生纠纷
我们采取计件制,由于单位活少,本人因为手法不是很熟练,工资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吗。
面试时和公司谈好的工资,可是入职时我要跟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公司要求按最低工资标准写具体数额(所谈工资远远大于最低工资标准),而且还有好多附则,无条件服从转岗、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解除劳动关系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等,不想签这样的劳动合同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