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1进这家养生馆时是经由这个老板的朋友跟我说,让我过去帮忙(因为这家养生馆去年9月底刚开张,很多制度规范上不够完善,因我从事人事管理很多年),于是签订了合同是2009.12月1日至2010.11.30就是一年,但在2010.4月份时我因要去学校给学生做培训老板就允许我出来了,5月份因学校要外派我去外省,所以我就拒绝了,于是,我在5.11又回到了养生馆,之前是从事总助一职,这次回来是从事店长一职,虽然工作量加大了很多,但我觉得之前我因个人原因离开不好意思,所以这次回来,虽然工资又更低工作量又更大了,但人事比较简单,我也就做下来了,这次回去没有签订合同,但有一次我有看到老板还留着我原来的合同,不知道它还有没有效?昨天老板娘突然跟我说,谢谢我这一年来的付出,但是我的性格太独立(意指有时一些事情没有先请示她就做决定了,但我觉得是在我店长的权力之内可以做到的,而且事后有向她汇报),还有就是说一些细节上的东西,比如说员工之间有一些评论我没有制止甚至跟风之类的,就是一些杂七杂八的理由,实际上都是借口,说让我移交给另一个人,之前一点预兆都没有,我觉得有点不合理,想咨询一下,而且就我进来的这一年来,这家养生馆没有给我们员工缴纳一分钱的社保医保,想问一下就这种情况(有点没有道理的把我辞了)我有哪些可以捍卫的权益?这次这样的事情发生了,我不知道怎样解决,麻烦您给我解释下。
老板通过e-mail辞退我,我提起劳动仲裁可以主张哪些权益?
我于2007年到公司工作,当时签订一份两年期固定合同,至2009年合同期满,公司一直未予我再签订合同,直至2010年4月,公司老板电子邮件通知我不用来上班了,我打电话与其协商,他说我与公司之间没有合同,他也不会再和我补签合同,所以不属于辞退,只是通知我而已,还说公司准备清算。 目前我已有的一些证据就是当初的劳动
我于今年3月30日因与单位领导打架被刑事拘留,4月22日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还在处理中。目前我得知单位已于4月30日与我解除劳动关系,但我在刑拘前在单位还有半个月的加班没有调休,请问我可以要求单位给予加班费吗?另外在4月30日前单位所发的工资和福利我还可以依法享受吗?我还有哪些合法权利可以维护?谢谢!
【问题】1、公司提出的加班和补休方案是否合法?为什么?2、员工通过仲裁可以获得哪些合法的权益和补偿?
某公司主要经营外贸业务,近年来,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产品出口量大大降低,公司因此不得不压缩生产,时常让员工们放假回家。2009年国庆节,公司突然接到国外一份订单,要求公司尽快供货。公司总经理欣喜若狂,但考虑到要求交货的期限十分紧张,于是,他向全体员工宣布:“国庆节期间,全公司加班,完成任务后按国庆节天
在单位工作10多年 单位前2年未交5金 现单位即将倒闭可以要求得到那2年的赔偿么 倒闭后又该得到哪些权益
我2007年8月到一家公司上班,2007年8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对方为我交纳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等。2009年10月份,我收到了期满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说,“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期与您的劳动合同。”并要求我办移交手续,我后来申
我2007年8月到一家公司上班,2007年8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对方为我交纳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等。2009年10月份,我收到了期满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说,“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期与您的劳动合同。”并要求我办移交手续,我后来申
我进公司不到半年时间,已经转正。公司在试用期并未给我买社保且现在解雇我说让我自己填写辞职报告说是我自己的原因离职,我提出需要补偿,但公司提出的是提前一个月告诉我了,所以就什么都没有,可我的工作性质有所不同,我几乎不可以请假,加班从来没有加班工资,老板没有离开公司我就不能离开公司,我工作上并没有犯任何
公司无故解雇我,赔偿金问题协商不成,我准备申请劳动仲裁,现在公司又要求我去上班,我可以拒绝吗?法律会支持我这一方吗?
我知道现在有很多这样的无理私企老板,特别是我们老板,之前她也这样逼走过一个员工,而且当她想要一个人走时说的话特别伤人,而且无端指一些不痛不痒的问题,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下被解雇可以捍卫我们的哪些权益,我有听说过还有关于遣散费之类的,加班从来没有加班费我们一分都没提过。请尽快给答复。
09.11.1进这家养生馆时是经由这个老板的朋友跟我说,让我过去帮忙(因为这家养生馆去年9月底刚开张,很多制度规范上不够完善,因我从事人事管理很多年),于是签订了合同是2009.12月1日至2010.11.30就是一年,但在2010.4月份时我因要去学校给学生做培训老板就允许我出来了,5月份因学校要外派我去外省,所以我就拒绝了,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