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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老板通过e-mail辞退我,我提起劳动仲裁可以主张哪些权益?

老板通过e-mail辞退我,我提起劳动仲裁可以主张哪些权益? 我于2007年到公司工作,当时签订一份两年期固定合同,至2009年合同期满,公司一直未予我再签订合同,直至2010年4月,公司老板电子邮件通知我不用来上班了,我打电话与其协商,他说我与公司之间没有合同,他也不会再和我补签合同,所以不属于辞退,只是通知我而已,还说公司准备清算。
目前我已有的一些证据就是当初的劳动合同(至09年期满),公司给我发工资的银行对账单,老板通知我被辞退的电子邮件,与老板协商时的电话录音。
请问我是否可以主张如下权益:1,违规辞退我的双倍赔偿金,2,自2009年至2010年4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公司真的准备清算,我是否可以在仲裁期办理公司财产保全?我问了,法院说仲裁不属于司法诉讼,不能申请财产保全,仲裁院接待员又说他们没有权力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即使仲裁赢了,公司也很有可能转移资产,而逃避赔付责任,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y1573(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0-05-08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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