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应届生,尚未毕业,有公司有意向签约,寄过来一堆协议,包括: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协议,承诺书,薪金通知单。 其中问题在于: 劳动合同里这样写:根据甲方现行的公司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基本工资为1300元(其中试用期工资按80%确定,即1040元)。 而薪金通知单里这样写: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您在2010-2011年间薪金为60000万元…… 请问这两个矛盾吗? 劳动合同里应该规定的是基本工资还是应得工资? 谢谢
各位好,我是一个刚本科毕业的大学生二月份工作的,现在终于等到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了,今天老总递给我合同,本来商量好的工资是1800左右的,但是,他说什么什么东西我不太记得了,总之意思是写在劳动合同的上工资是1200.虽然知道这是不对的,但是想请教各位,小企业是不是经常会采用这种做法?这样写对自己的工资到底有多大
2004年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 2008年1月新劳动合同法颁布 2009年6月,补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 2010年10月份公司提出辞退 请问我是否还可以追索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谢谢答复!
老板要将我调到另一个地区,但是我不同意,于是他让我同事不给我事情做,也不要理睬我,想让我自动辞职,但是自动辞职的话我就拿不到经济补偿金了,现在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还有经济补偿的话是怎么算的呢?
我们单位是街道办下属居委会的护村队,有50多人。有的人做了10多年,最少的人做了2年, 单位一直都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09.12.31日合同到期以后就没有和我们再签订劳动合同,至今2010.11.02,现在面临旧城改造问题,要解散我们护村队,但还没有正式通知解散日期, 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们应有的权益
我与教育培训公司签订了全日制劳动合同,且已经转为正式工,后来因为有特殊原因提交了辞呈而且没有满30天就自动离职了,而合同规定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当月我做了20天且已经交接完毕。请问公司是否有权扣押这20天的工资不发?
我是一名国有企业的职工,本人于1986年1月参加工作,并签订了三年期的合同。合同到期后,单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我终止了劳动合同。最近单位改制,我找到单位,他说单位在1989年说已我终止了劳动合同,现在我不是单位的职工了,他们这样做符合相关法规程序吗?我不旦不知情还没有得任何经济补偿,他们这样做对吗,我能得
本人去年七月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公司通知因合同条款变更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我拒签的话是不是合同关系就算是终止了?那公司需不需要支付我经济补偿?
我是2009年的应届毕业生。09年11月,我在一家公司开始试用。12月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签合同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把劳动合同期限里的“试用期”一项的时间给划掉了。合同生效日期写的是2009年12月1日,终止日期是2010年11月30日。但是从12月份起,公司说我是新毕业的大学生,要实习6个月,一直拿着800多一点的工资,总共实习
我是2008年6月17日应聘到广州一家软件公司工作,试用期2个月,来的时候老板与我签了一份合同,但是合同是老板本人签字,没有盖公司的章子,合同期限为2年;到2009年1月1日,老板让我们把合同交了回去,他又重新跟我们签了一份合同,这份合同盖了公司的章子,合同期限为两年,就是2010年12月31日到期,而且两次合同内容发生
我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10年,但一直由保险公司要求与某一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我想咨询的是我是否有权要求与保险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此先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