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基层供销社职工,我们社正在改制,我们供销社现有职工40名,这次改制被分成两种身份,男满30年工龄,女满25年工龄的为托管人员,不够的叫置换人员。托管人员享受托管养老金(1320/月*28%),托管工资(360每月*离退休月份),托管药费,退休药费等,置换人员只有买断工龄工资(565*工龄年限)。两者差距令人咂舌,例如;托管男A30年工龄,这次改制可以领142000元,置换男B25年工龄这次只有26000元(据说还多补偿了一些)两者相差十多万!请问这两种身份和分配方式合不合理?合不合法?急等回音!!!
租房被黑心中介用不合理条件勒索,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属于违约?
前年起,我在北京天泰置业房地产中介租了一套一居室,一直以来都是提前一个月交付下个季度的房租,时间是16日,也就是我2月16日将支付3月16日-6月16日的房租。 这次由于个人原因加上新换了负责收我房租的业务人员(平时都是他们的业务人员到时候给我打电话通知我),新业务员在18日才打电话通知我要缴纳房租。我到2月
93年的时候我爸爸承包了200多亩的责任田种植水稻,蔬菜之类,本来说村里要给我爸爸修一个地方住和仓库,后来村里给我爸爸一个荒地让他自己修了房子,和仓库~修房子的时候也打报告上去了,村里也批准了。我爸爸就自己花钱盖了房子和仓库,一直过了十年多了,突然田都被村里卖了,地里的东西有些都没来得及收,让别人建厂了,
我是一名药店的员工,我们店有一个规定,就是内部人买药的话可以用那个进价拿,每个人有50块的优惠,意思就是你买的药如果按进价拿的话不能超过这50块钱。这两天我们药店出了一个规定,就是不能借别人的那50块。我的问题是我买的东西超过了50块,然后别人把他的自愿给我买,说算他自己的名下。这件事我们店长知道后,说我挖
你好,各位律师,请问我的孩子上幼儿园时,签定了一份合同,上面注明孩子在正式上学的三天之日后保育费须扣一个月的费用,中途有变动不负责。现在我的孩子在上到第二天的时候就听孩子说老师掐他了,由于这个原因我不想再让孩子在那里上学了,想把钱返还。可是幼儿园说上两天只能返还半个月的保育费。这是不是太不合理了呀?
这种不合理行为怎样认定!!!!!! 一个工程承包给工头,工程完工后,我们付清所有工程款,工头说自己赔了,唆使工人到劳动局告状,他所提供的四份工资表中虚假成分很大,于是我们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查出,他里面有把不在我们工地干活的工人工资计入我们的工资表,我们把钱付了,也有把实付工人的工资给少报,还有抬高
我村新造的大河,河的桥边造了坝,坝与路边有一条沟,但河边及坝边均无护栏及提醒措施,坝上也无水流过(坝好像造了一半就无人来管理),我爸早晨锻炼时(河边每天早上有好多人在锻炼), 不小心左腿掉在了坝与路的那条沟中,导致左股骨粗隆下端粉碎性骨折(最后人掉在河中,总算命大捡回一条命),做动的手术,现在医院住院,我想问下这个我
因机动车在住宅区内直行,电动车因车速过快拐弯时和机动车发生刮擦,机动车因电动车车主系本医院工作人员,和本院上至领导下至同事关系都很紧张,人品极差,当时在本医院拍X片正常,系手腕部软组织轻微损伤,但电动车主没有按本院医生建议的3-5天休息,又在另一医院开病假15天,小病大养,人为产生误工费5200元,在另外一家
租房合同 出租方:唐某 (已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江某 (已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管法》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 公平自愿的原则,现将甲方自己拥有岳阳镇外南街219号门市出租给乙方使用。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特定立以下协议: 1 租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