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租房被黑心中介用不合理条件勒索,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属于违约?
租房被黑心中介用不合理条件勒索,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属于违约? 前年起,我在北京天泰置业房地产中介租了一套一居室,一直以来都是提前一个月交付下个季度的房租,时间是16日,也就是我2月16日将支付3月16日-6月16日的房租。
这次由于个人原因加上新换了负责收我房租的业务人员(平时都是他们的业务人员到时候给我打电话通知我),新业务员在18日才打电话通知我要缴纳房租。我到2月20日才缴纳了房租(但虽然如此,我还是等于提前20多天缴纳的下季度房租),缴纳房租时,和缴纳房租后,他们都没有提醒我说什么我逾期了要罚款。20日晚他们的财务给我打电话通知我收到了,21日那个业务人员又给我打电话说我违约了,缴纳房租逾期了,所以叫我补交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我当然不能接受,于是发生不愉快的争执。
事后,我翻看合同,发现合同上有这个违约责任条款:
逾期交付房租,每日加收100元滞纳金,拖欠房租超过叁日,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房屋内承租人的物品由甲方自行处理。并由乙方赔偿甲方两个月租金的经济损失。
我想知道,难道这样我就必须要缴付两个月的房租,还要被他收回房屋?然后他们自行处理我的东西,还是合法的?
那我的安全性再无保障了,如果我去上班,他们强行入户,拿走我的东西,赶我出来,我是不是也要认了?
现在他们又在我的防盗门上张贴催我给他们汇款的条子,说是催我缴的是3月16-6月16日的房租,钱数就是他们说的我的违约金。说如果三天内不缴纳,他们就会按照公司合同上的条例处理我。
我的行为是否是违约?这样的合同是否是合法的?
我一个女孩子如何和一个有黑社会背景的东北人开的中介公司去交涉?
现在他们的投诉已经很多了,真后悔租他们的房子。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guaig……(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09-02-22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