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孕妇,担任人事经理职位,昨天下午有几名员工和总经理(公司三个老板之一)一起出去找房子,而且大老板是知道的,公司的考勤工作交给人事专员在管理,我理所当然的认为老板的意思已经批准他们出去了,何况还有一位老板一起。然后我自己昨天下午因为私事提早下班,平时员工请假一天之内都是由总经理签批的,我还特地跟人事专员打了个招呼说总经理不在,出去看房子了,我明天签了假条再补给她。今天一上班,二老板(分管人事)就骂我失职,我挺委屈的,但是站在老板的层面也能够理解,所以主动承认自己做错了,并把昨天出去的员工和自己全部都记做了旷工。 但之后老板说我不适合当人事经理了,要降级降薪,甚至开除。 1、根据法律,三期员工只适用劳动法三十九条,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者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并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菜能开除,我这种情况能算三十九条吗?(公司有制度规定,旷工属于严重违纪情况,要扣罚3倍工资,旷工3天或5次以上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可以接触合同) 2、我这种程度的违纪和失职,公司能给我降级或降薪吗?
我是在一个私企工作7年的员工,之前有签过合同,一年一签,但是今年公司没有签合同.我工作的地点是油厂的五金库.过几天生产的时候我需要上24小时,休24小时.但是我孕吐非常厉害,怕坚持不了.而且单位的领导和我家亲戚有过节,我申请换部门,但是单位其中一个和我亲戚有过节的领导不让我换.我想休长假,不知道休长假会不会单位开除我
我在郑州富士康上班,因孕妇请假未调假卡,找人代刷上班卡及报加班,先车间主管知道了,要开除这个孕妇,请问开除6.5个月的孕妇,这个理由这个合理么
在美资企业工作5年多了,最近公司已查到自己在外面有开公司为名,此公司有从公司购买材料,然后以自己公司名义在外销售,并为损害公司的利益,反而有增加公司的销售额。公司给予开除,并未给任何赔偿,怀孕有6个月。 请问,如果神奇劳动仲裁,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我怀孕2个多月了。公司正在裁员,突然收到公司人事部的邮件,是一封集团2013年1月的员工商业守则的发文, 1,这个条文是集团的,而我们属于集团下属独立子公司,之前从未看过集团的发文,2,这个发文是近期的,以前并未公布, 如果我真有某些方面违反条文的(但肯定不是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大过失)公司可以以此要求我自动
本人是去年5月份进入公司,试用期三个月,至今未签合同。现在本人怀孕2个月,公司以本人怀孕会给公司以后造成麻烦,叫我上班到5月18日结束。
公司已矿工的名义给孕妇下发电子版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等同于辞退函吗?
公司以矿工的名义给孕妇发了封电子版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让孕妇打印出来签字回传,协议书是这样写的:某某乙方因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原因提前与甲方某某公司2013年2月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从2013年8月23日起解除劳动合同。某某公司总经办盖章8月23日。这等同于辞退函吗?公司并未和我协商,我也
公司认为孕妇在怀孕和哺乳期对工作懈怠,不是生活重心,欲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给我适当补偿,我如果同意,可以要求哪些方面的经济补偿?谢谢!
我在一家河北的公司干了5年,一直上保险,但没有签订劳工合同,2年前担任行政主管一职,现在我怀孕了,公司要给我降职降薪,我能按照劳动法起诉他吗?具体应该怎么做?如果我要补偿,应该要多少? 降职降薪要求公司发文,迟迟不发,但已有人接替。按劳动合同赔偿应是基本工资还是当前工资,保险应如何处理
我在一家公司担任翻译一职,没有直接上司(就是翻译的文件没有人审核),全公司的翻译都我来做。 现在公司以我翻译失职为由让我自动离职,否则就开除我并没有任何赔偿 (说我翻的不到位,用词不当,但我看了他们之后翻的文件,只是动词换名词,换个句型,意思上并没有差别)。 当然我可能会有细小错误(比如句型拼写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