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间,公司统一体检没有将体检给到我本人,现在体检有问题可以追究公司的责任吗
我是一家外资企业的职员,今年2月份公司统一体检,我的体检报告肝指标超标,医院建议近一步检查,但公司没有将体检报告给到我,现在我要离职公司才报体检报告给到我,我去医院确诊为肝硬化,我可以追究公司的责任吗?
我从2010年5月分应征在天津一家私企工作至2011年7月分辞职 在职期间公司未予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当初许诺说给上保险 至今也未上(本身不想那么麻烦 因为辞职后还有一千块钱工资未结算只想要回那点工资的 刚给他打电话他有借口说公司没钱 一分钱也没有)所以现在要向跟您咨询一下 怎样能保护我自身的合法权益 律师回复: 可
我于2010年11月进公司,公司一个月后让我们签了一份无日期的合同,因工作岗位在外地,合同一直没拿到,到了2011年9月公司才将合同归还我们,而且日期全写成了2011年9月开始,社保也是从2011的9月才开始购买,一个月前我已辞职,请问现在还能追究公司的责任吗?
我公司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其规定离职必须提前半年,在合同未到期并且一写辞职报告第二天就离职,公司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以追究其赔偿责任。在合同中只规定“甲方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工资”,没有培训服务与限制的签定,公司可以向接收用人的单位提出赔偿吗?其属于公司重要的国际市场营销部门。
在试用期内就离开的公司,现在出问题,说是我造成的,请问我会被追究责任吗?
在试用期内工作不到一个月就离职,现在公司收到投诉,公司说是本人在试用期内的工作失误,要求本人去公安局说明情况。请问我会被追究责任吗?失误并不是我造成的也要被罚款吗?
劳动监察已对单位下达指令,要求限期支付给我工资9500元、补缴两年的社保。但是单位不予理睬,始终不给支付任何款项,现在期限已到。 根据刑法第276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单位有很多货物、汽车、设备以及土地)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数额较大
应为新的劳动法实施我们公司让我们劳务派遣员工自己签自动离职再和其他公司签合同如果我们不签就让我们待岗
因为新的劳动法实施我们公司让我们劳务派遣员工自己签自动离职再和其他公司签合同如果我们不签就让我们待岗但是我不想和新的公司签订合同。但是在我们的合同上有两条让我和被动 1.用工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经济效益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在乙方满勤情况下保证不低于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因甲方和用功单位安排,在作业
在上班时间和同事发生口角。使人重伤。因为公司不正规。没有签署任何的 合同和保险。公司有多少责任。过错方又有多少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