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法,没有帮该劳动者买任何保险,用人单位突然开除员工,工作时间是1998年到至今(2010年8月),用人单位每次支付工资,只以签名形式,没有任何回执,请问这样按照劳动法,能怎样赔偿!该名单位的男员工已经50岁了,工龄12年!通过法律怎样解决呢?
我是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限是:2008年5月19日到2011年12月31日。我在上海办理了居住证,公司也给我交了社保,但不是足额缴纳的。 现在的问题是: 2008年12月24日,公司人事通知我:公司单方面提出要求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我没有过失,公司答应赔偿一个月工资。我觉得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除,我要求赔偿2个月工资。 最后经
我与公司是08年8月份签定的2年劳动合同,从事分公司物流主管这一块(但后期因为公司裁员,我又兼了一部分出纳和人事的工作),但09年1月初,分公司市场被公司放弃,于是公司在09年1月份末分公司一切善后事情即将处理完全后便欲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这之前公司还一再信誓旦旦的说给我调任总部(总部和分工司不在同一个城
是这样的 我在一家 很小的 公司上班 做的是财务类 当时我是在网上 看到的 招聘的 然后就去面试了 那里招聘的时候写着 有养老保险的 上班后试用期是 2个月 1200的 工资 后来 第三个月是1400 了 但是 我现在已经四个月过去了 也没有给我保起来 这里也是没有签合同的 迟到一分钟就要扣一块钱 还有一次 我早上也去公司了 后来人
我爸是一名煤矿工人,在矿工作十多年,因为前几年出了工伤事故,考虑到人身健康与矿上解除了合同,前不久我爸感到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患了肺气肿,诊断说明是与在矿时吸入煤尘所致,因为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我想咨询下如何才能解决这种问题
我请了一名工人给我的房屋粉刷墙面,在爬楼梯观察中,不幸摔下来,造成脊椎骨折,还没有进行任何施工,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已经送他到医院进行治疗,承担他全部的医疗费,现他已经基本康复,准备出院。 请问:他出院以后我还应该做什么,需要继续赔付吗?
我姐夫是在沈阳一个工地做钢筋混工,干了12天,第13天的时候被钢筋把左手食指弄破,而且伤到骨头,掉了一小粒骨头,缝了9得针,现有医生的病历。开始包工头还说得很好,说受伤药费算他的,而且养伤其间要给工钱,现已经养了29天了,想回家可是工头却不那遵守当初的约定,说就给那么12天的工钱,然后再给500块,还说不要一分
我在公司被冤枉还被打了又被公司开除了,而且没钱劳动合同干了半年时间请问该如何解决
我在公司被冤枉还被打了又被公司开除了,而且没钱劳动合同干了半年时间请问该如何解决
工作三年因生病三个月仍不能继续工作,但公司要求上班不然就要自己提出辞职报告,该怎么解决啊,能不能等公司提出辞职呢,如果是的话,会有怎样的赔偿呢
刚进新的单位工作不到一个月(是一家台资的留学中介里当美编),当初谈好的薪资是试用期3000RMB(税前),转正后3500RMB(税前),且试用期是6个月合同签三年的。今天拿到劳动合同,看着心里有点堵:1.合同内完全都是对乙方的制约,完全没有提到对甲方的约束。2没有提到试用期工资,且正式录用后每月工资是2000RMB(手写的
我是2006年7月3日到一家私人学校任职,试用期二个月。从入职到现在,学校就没有与我们签合同,也没有保险,现在学校经营的不好(但不会黄的),可能要裁员,我想问一下,如果裁到我,根据国家的《劳动法》,我应该提出怎样的赔偿? 谢谢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