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成立是适用缔约过失责任,还是不当得利?还是两者都可以适用? PS,我说的是合同不成立,而不是合同无效! 谢谢!
99年我们同公园领导磋商,在公园新规划的游乐场投资游乐设施,并且对投资的项目、场地的租赁费用均有约定,并要求同公园签订书面合同,而公园领导说明公园改造是一个整体工程,等新游乐场建成开业后你们这批新业主同老业主一起签订合同(老游乐场的业主在新游乐场也进行场地划分,并且公园已在新游乐场进行了主道路、部分土
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在条件成立前若一方“违约”怎么处理?算是缔约过失责任吗?
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在条件成立前若一方“违约”怎么处理?算是缔约过失责任吗?
之前在学校工作,今年七月合同期满之后,九月下旬和学校提出辞职,到新单位工作之后,发现学校已经交公积金和社保到十月,现学校追讨八九十月三个月的工资,但由于合同满之后学校没有提解约,是不是该认为是合同顺延,八九月工资是应得的?还是会被认为是不当得利?对了,暑假后就没有在学校工作了。
公司成立10几年未曾和同事签合同与交金,在工作中,公司出错,从不承担责任,我离职还警告我不要违反职业
我月7月18在上海雄达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工作,首先担任的是客服人员,后在8月底转为业务员。公司营业好的话有100多万的纯利润。我们多次反映,希望能与我们签合同与交金。该司陶思羽经理气势汹汹回复:当场是你们同意不签合同才请你们。事实是在面试时陶小姐没有讲到任何一句关于签合同以及交金的问题。在我2013年2月25号
我是新加坡一所学校的市场经理,我的职责是发展和联系中国的留学中介,学校会和这些中介签订合同(适用新加坡法律),让这些留学中介送学生去新加坡读书,学校支付留学中介佣金,同时有些学生直接找到我,或者通过朋友介绍给我学生,于是我让我朋友开了一家公司成为了学校的合法代理(签订合同适用新加坡法律),自己找到我
举个例子,来说明我的问题: 例:动产所有人A,无权处分者B;现B把动产卖给善意的C,但未交付动产,所以不否成善意取得;A拒绝追认BC的买卖合同。 处理:A要求C返还原物。A对追回动产所花费的钱,要求B承担违约责任。C要求B,不当得利的价金返还。 ------------ 我想问一下,C还能要求B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吗?(如,本来
几个月前我在网上认识了一名网友,然后就见面了;在网上说她遇到点急事需要钱,然后我就借给她了;之后呢,网上找不到了 也没打欠条,手机也停机了,目前我有的证据仅有一些网络的聊天记录和一些通话记录,如果我报警的话,能不能以诈骗罪报警啊?
你好!我经朋友介绍一个国企退休老员工,说可以进国企上班.交费金额达到6万人民币.事情从2012年5月份,办到至今.仍未进去上班.没见过所谓国企老总.和面试.现在,我说不去,要求对方退还全部金额.当时给钱时没有写字剧.现在只有录音为证!人证!请问下,她这种行为算诈骗还是不当得利!!!谢谢!6万块钱我朋友没有收一分,全给了对方,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