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统计,负责算员工工资。在我在职期间,丢失了一个关于算工资的单据,数额达上万元。首先其一,每个月的有关算工资的单据我都会全部交给财务主管审核,然后财务主管依单据审核工资,有单据的才可发放工资,再然后单据就会存于财务部。其二,现我已离职。现那公司的财务不停纠缠我,让我回厂处理此事,否则不发放我的工资。单据并非我丢失,可是若财务主管坚持是在我这丢失,我应如何处理?如何维护我的利益?若她们纠缠于我让我解决,该怎么做?
律师您好: 我于2010年5月份供职于广东一家公司,后公司将我外派郑州工作至今,现在公司宣布将郑州办事处撤消,期间公司与我没有签定任何劳动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向公司维护我的权益?
我在股份制压力容器公司工作了15年,是一个一线工人,前三年半没有交社保,但是交社保公司以个体形式交的,其他的福利都没有,例如医保,住房公积金都没有,现在单位要和其他单位合并了,如果我不想到合并单位工作,有什么经济补偿吗?如果有,应该怎么要求?
我在这个公司干了14年之多,我的工作职责是每月的前十天去做市场调查,主要就是去商场抄价格,这个工作完成后再回公司进行数据录入,录入全国30多家的数据,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7-12天不等,公司于今年6月份也就是说再过2个月我们这个部门就不存在了,但是公司还有,我从1998年11月一入职到2009年都没有签劳动合同,直到201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主张双倍工资的以及劳动仲裁时效性问题 情况简介:在职时间,二零一二年九月三日至二零一三年四月三十日 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出示盖公章的离职证明,离职证明说明我的任职时间以及月薪为 4000元正。 问题:1、本人从事HR工作,对
我在公司工作一年8个月,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了,我刚工作时3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上保险,3个月后开始上保险基本工资2500,按1600上的保险,我现在应该要求公司补偿我多少钱
我开了一间广告经营部,有个电器店来做单页广告,内容里面包含有“年度最低价”的字眼,是电器店叫我们这样写的,然后工商局来人说要罚款,请问他们有罚款的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