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你们好!我现向仲裁提出加班费的权益主张,我合同签的是3500,后来其他同事离职,他的工作由我来接替,由于工作量的增加工资涨到5000,但未有补充的劳动协议,之前的工资未有拆分。但是用人单位由于一位同事对加班费争取胜诉后,就将工资单拆分了,之后用人单位将我的工资表拆分成基本工资2600,加班费1000,饭贴800,车贴400,其他福利200这样。公司实行做6休1的制度从未支付加班费,仲裁的时候工资条拿出来说加班费1000就是平时已支付的加班费。不晓得这样我是不是有胜诉的可能。我的主张如下 1.工资签订是3500,对方工资表基本工资是2600, 2.我后续的工作量增加所赢得的报酬增加有证人和相应的工作量作为证据; 3.工资表内其他员工总额工资均未有增加,仅是在原来总额不变的情况下简单拆分;我的1500增加就为我一个人增加。这说明了加班费不可能就支付我一人的; 4.每月按5000计算加班费和1000的金额绝对碰不上,每月计算都错误; 如果对方在仲裁或庭审过程中以财务人员计算错误或粗心为由抗辩 我拿1-4以上作为抗辩理由,仲裁或法院会支持吗?求助。谢谢
由于公司拖欠加班工资,劳动者被迫寄出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可还没解决好,公司就叫我不要来上班了
由于公司拖欠加班费,本人寄出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注明了解除日期,并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相应补偿金,有本人的签名。公司收到通知书后找本人协商,但没有结果。可到了本人所注明的解除日期,公司马上叫我不要来上班了。 我想问的是:虽然我寄出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公司收到并同意,但解决加班费问题没有达成一致,这时
已经快到劳动仲裁了, 我自己计算过提成工资有7万没有发放,但是现在我手上所有的证据只能证明我的客户(都是我新开发的客户)同我公司有业务往来,无法证明是我开发的(因为购销合同上我方落款全是公章加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我该如何举证这些客户是我开发的? PS:我能证明有劳动合同关系等,所有证据齐全,就是不能证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涉及我们公司员工10人左右。1、我们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09年3月31日到期,公司没有明确回应是否续约或离职,目前我们都还实际上班,但自4月份停止发放基本工资。2、我们与公司签约后,公司一直代扣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但一直没有实际缴纳。3、公司1月份之后就再也没有发放提成奖金,由于我
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后至法院起诉,法院判归劳动行政部门管理,法院不处理
本人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有如下诉求:1.要求单位按最低工资支付拖欠5个月的工资并给付25%赔偿金(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2.支付日常加班工资及法定假日加班工资;3.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4.夜班津贴;5.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五险。 经过劳动仲裁,部分支持了劳动者的诉求,劳动者不服后起诉至人民
律师,您好! 情况简介: 2004年8月我进入A公司工作,合同期为3年,后又续签3年(2010年8月到期),合同约定转正后的月工资为1100,之后以实际调整(增或减)的工资为准,加班费另算。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在甲市,每周工作6天。 一、经过多次调整,我现在的月工资为2100,但是尽管工资上调了,但加班费却没有变化,不管是
我因工资问题于2009.7.22起诉单位开庭,因我证据充分,所以我单位给法院施压到现在不给判决,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判案时间有限,可过了规定期限了,还不给判案,我应该咋么办?我单位是一个有实力的大单位,法院要我同意协商解决,可要我同意不拿补发工资,民事诉讼法规定协商解决问题不能违法,单位克扣我工资咋么能不给我
我于7月份在中南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原定于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本人主要工作职责是组建并管理销售团队,从7月份到8月底一直在招聘和培训及带领新人,9月份因公司拖延8月份的工资,员工积极性受到极大影响,大部分的时间都放在了讨要工资上,业绩当然就做得非常差。其中8月下旬时公司要求签合同,结果员工签好后公司并未签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想麻烦一下您帮我分析一下: 一:公司任命我为车间主管,每天必须与员工同时上下班,2010年7月超长加班240个小时(有考勤卡),但公司却以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资为由拒签加班单;现在我提出人加班费时他们却以我没有加班单来拒绝。 二:2010年整个夏季,公司只给每位员工两箱廉价饮料抵
我从09年12月8日至10年10月8日在北京朝阳区一家私企工作,工作内容复杂,今天做这个明天做那个的,我多次要求签劳动合同,公司找理由一直没和我签,最后把我辞退,其中约定试用期是二个月,转正后签一年的劳动合同,可是我一直拿了五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月,从5月开始工资调整为2600元/月.工资条上写的是基本工资2600元,没有其他补
我最近签订了一份劳务派遣合同,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时间是2年。请问一下,根据最新2013劳动法的要求,劳务派遣一般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是否对我的劳动合同产生影响? 在签订的服务协议上又有规定,我的劳动报酬已经将今后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种加班情况考虑在内。该条款又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