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由于公司拖欠加班工资,劳动者被迫寄出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可还没解决好,公司就叫我不要来上班了

由于公司拖欠加班工资,劳动者被迫寄出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可还没解决好,公司就叫我不要来上班了 由于公司拖欠加班费,本人寄出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注明了解除日期,并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相应补偿金,有本人的签名。公司收到通知书后找本人协商,但没有结果。可到了本人所注明的解除日期,公司马上叫我不要来上班了。 
我想问的是:虽然我寄出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公司收到并同意,但解决加班费问题没有达成一致,这时候劳动关系是否还存在?是否属于在劳动关系存在期间的争议?此时我要求劳动仲裁的话,是否属于合同期内的仲裁?因为我知道合同期内的仲裁跟合同终止后的仲裁,法律支持的时效是不一样的。像我这样主动提出解除关系,能追讨07年的拖欠加班费吗?(注:合同书上的终止日期还没到) 
补充一点:我跟公司什么手续都还没办,只有一张本人签名的通知书,公司催过我几次,让我快去办离职手续,我很犹豫到底要不要先去办离职? 

请大家给我点建议!像我这样的情况到底该怎么处理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ash(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08-10-21 15:23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