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争议加班工资等被迫拆分的问题
关于劳动争议加班工资等被迫拆分的问题 各位老师你们好!我现向仲裁提出加班费的权益主张,我合同签的是3500,后来其他同事离职,他的工作由我来接替,由于工作量的增加工资涨到5000,但未有补充的劳动协议,之前的工资未有拆分。但是用人单位由于一位同事对加班费争取胜诉后,就将工资单拆分了,之后用人单位将我的工资表拆分成基本工资2600,加班费1000,饭贴800,车贴400,其他福利200这样。公司实行做6休1的制度从未支付加班费,仲裁的时候工资条拿出来说加班费1000就是平时已支付的加班费。不晓得这样我是不是有胜诉的可能。我的主张如下
1.工资签订是3500,对方工资表基本工资是2600,
2.我后续的工作量增加所赢得的报酬增加有证人和相应的工作量作为证据;
3.工资表内其他员工总额工资均未有增加,仅是在原来总额不变的情况下简单拆分;我的1500增加就为我一个人增加。这说明了加班费不可能就支付我一人的;
4.每月按5000计算加班费和1000的金额绝对碰不上,每月计算都错误; 如果对方在仲裁或庭审过程中以财务人员计算错误或粗心为由抗辩
我拿1-4以上作为抗辩理由,仲裁或法院会支持吗?求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xiaoha……(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3-04-26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