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9亩开荒地,开荒地两侧是林地11亩,共计20亩地。林场把树放了,和村里把地串到一起。村里栽了11亩林地,剩下的9亩承包给老百姓了,承包的钱用来给村里修路了。请问这种做法犯没犯错?要是有错能否补救?
孙光泽律师:您好! 我家是黑山的,经过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研究通过,承包村上的林带已经6年了,但村上没有给出具合同,现在村民要私分这个林带,请问合法吗? 我该怎样解决呢
甲乙双方于2006年发生林地权属纠纷问题,主要材料是1952年的土改材料和1962年的四固定材料,可甲发现乙方材料有明显假庇,主要疑点有:一其四固定材料有四种纸色、四种刻板油刷,其土改材料表述带浓厚旧社会、解放前色彩如“蓝姓岗岭”“张姓岗岭”词语;二是其土改材料为无书写时间、无书写人员签名、无土地权属归属对象、
几年前我经政府同意,跟村民买了几亩林地办厂,当时只签订买卖合同,没有把林权证变更过来,现在修高速公路要占用这些土地,这时卖给我林地的村民要收回这几亩地,请问他能收回去吗?我跟他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李律师您好,我家在农村,十余年前,我家土块旁有0.38亩集体所有的荒地地名打石坑,我家和社里叫张维海的共同栽种了竹子,其后发生纠纷,村里解决意见为:谁栽种谁受益,地为集体所有,所以0.38亩未作林权地处理。紧邻荒地旁张维海有0.02亩地名也叫打石坑的林权地。几年前单身汉张维海死亡,社里决定由安葬他的侄子张新国继
母亲生有六个女儿.耕地与林地承包时.四,五,六都末结婚.现都已出嫁.但老五户口未迁出.老六嫁在本村.户口已转到男方家庭.母亲立有公证遗嘱.承包耕地和林地由六个女儿继承.现我们同父异母的哥哥以嫁出去的女不得在娘家承包耕地林地为由.争夺我们的经营权.母亲生前他们关糸很差.近三十年没有来往.
1992年,时任白杨乡杨柳二组组长的阿卢阿布,组织本组村民在背架林(地名)植树造林,造林面积为304.8亩,当时植树造林分了两个小班,由村民沙库支支,鲁惹付美分别担任1.2小班班长,到了1996年,鲁惹罗罗(现已故)出面,三番五次地给两位代班班长做思想工作,劝说他们把人造林卖给冉拉巫伦,阿卢大公,在思想工作做通后达成了协议,大致如
乡(镇)长可否将集体林地进行拍卖?并且买卖双方都是他本人? "四荒"拍卖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国家实施"四荒"拍卖政策是在哪一年出台的? 绝卖和士地承包是一回事吗? 合同名称为"林业专业承包合同",内容却为"绝卖",请问此合同在法律上生效吗?
有一名员工,公司规定招聘30岁以下的员工,但是他已经超过了规定的年纪,找了关系也进了厂。但是签合同的时候是用的实际年纪。(也就是过了30岁)现在公司却以他进厂时欺骗,隐了瞒为名将他无条件的开徐。他能的到什么样的法律保护。注明*他们是了签合同的。合同上是用的实际年龄,进厂的时候有交过自我介绍,自我介绍是用
房子是我老公结婚前买的 , 婚后我帮他还了一部分的房贷大概5万,房贷还没有还完 ,现在他向我提出离婚,也拿不到现金他只给我欠条但 我不同意 我想咨询下,我想要一半的房子,我现在有没有份, 去年结的婚 不到一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