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怀孕3个多月,公司以我怀孕为由要辞退我。。上班一年6个多月,合同是今年8月份才签的,但保险买了一年,而且一年的保险钱都是公司出,但现在却说要我出一半,就把我上个月的工资扣压了没发给我。虽然合同上是说个人承担50%,但合同是也前几个月才签。。,交谈无果,是没法在在这里继续上班了, 现在就想着赔偿的事情,我想咨询下,我可以为自己争取的最大赔偿是多少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无故辞退我,逼着我写辞职报告,我写的理由是“被辞退”。请问现在可以怎么要求补
工作快满一年了,现在公司无故辞退我,让我两天之内交接完走人,并逼着我写了辞职书,不然财务不给算工资。我当时没想那么多,就写了,但是辞职理由就写了三个字“被辞退”。这样的话,是不是还是可以得到补偿的??还有公司一直未签订劳工合同,不买保险。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会得到什么补偿?谢谢
父亲自2010年6月起在一家酒店担任电工一职,工资2000,实际工资算上加班费大概每个月平均2500;在职期间无任何过失,直至今年2012年2月27日被店长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父亲下个月不用去工作了,而且合同上写明的社保和医保,酒店方面都没有买,请问这种情况下,父亲可以要求什么补偿? 酒店方面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可否
我与同事一个尚在哺乳期,一个在孕期,公司以岗位合并为由,先是说要将我们辞退,我们提出三期劳动法补偿后,又将我们调离原岗,安排我们无法胜任的岗位,同时告知如若不服从,便视为自动离职,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应当得到补偿吗?
我老公于2004年在一公司上班,该公司一直以公司注册是在香港不能申请社保为由 既不为员工买社保也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昨天(2012年7月16号)突然通知说公司效益不好要辞退员工。请问我们这样的情况该怎样要求赔偿?
我自2008年至今连续工作四年,仅2009年签过一年期合同,无社保,现被部门经理无故口头辞退,请问:我该如何主张个人权益,索要社保及工资补偿。是否可以要求补偿:1、三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3年乘以12个月=36个月双倍工资);2、一年已签订合同(补偿1个月工资)、3、要求4年补缴社保。谢谢!
我九月20号左右去了一个民营公司,但是没说实习期之类的问题,也没签任何合同,10月25号突然说我不适合在那边工作为由辞退我,让我下个月去领这个月的工资,我可以要求领双倍工资么? 还有半个月的补偿是什么意思?
在合同期内被公司无故辞退,除了经济补偿,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
我是去年8月30日入职,今年8月底合同续签了3年,今天被通知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不是过失性辞退,也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只补给我1个半月的补偿金,这样合理吗?人事说今天不办理,明天公司一样给除名,我应该怎么办? 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的话,一个人可以申请吗?另外我还有一个月的奖金未发放给我
本人于2012年8月20日入职到东莞市丰悦针织厂为员工,公司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公司一直未给予到我,在职期间公司没有给予买社保,10月28日下午公司突然告知要辞退我,并于单天下午让我离开公司,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那些经济赔偿?去劳动局起诉需要哪些程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