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员工手册上的劳动条例上写着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公司聘用人员除了特殊情况免于试用歪均需2-6个月的试用期。公司将根据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酌情延长或缩短试用期。这个规定合法吗?有法律效应吗?合同上也写了员工同意员工守则上的规定什么的。我签的合同是一年试用期3个月,现在延长了40天的试用期,这个算违法吗?
问题是当时 公司给我签了转正申请,日期已经是延期40天后的日期,我当时没看清楚就签了,这样有关系吗?麻烦能具体给我分析吗?
公司和员工2006年签的额外合同违反2008年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有法律效力吗?怎么样才能不给公司赔
我2003年7月份进入深圳一家公司,当时劳动合同是一年一年的续签。公司出于留才政策的考虑,和我签署了一份为期三年的额外补充合同。其具体内容就是从2006年7月1日到2009年6月30日期间,公司会额外给我“三年期服务奖金”。 具体发放方式为: 1) 本合同生效签字即生效,在生效届满一年之次月发放第一次奖金,奖金额度为约
本人与公司于2008年签定的是无固定期合同,内容为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时制,同时公司又强制本人签定了一份由公司内部制定的一份附带《特殊工种协议书》。内容是:劳资双方约定事项如下:1。薪资是采月薪制,即含括支付每周工作六天的所有工资与津贴。2。如在星期日或者法定假日加班者,公司按加班时数给予加班费,但需填写〈加
上岗时和公司签了不交保险给补贴的同意书,公司还要求交了300的培训费,200服装押金,走的时候退,我现在工作了9个多月
这家公司合同中没有说明乙方工作的时间,而且了解到该公司的确上班时间不确定。一般上班时间为早上7.30到晚上7.30属于销售行业,出去工作7.30回到公司公司还得等到十点才下班,我才上班三天就想自离。需要赔偿公司合同中的违约金吗?
公司内部融资,承诺收益,但没有合同,只给员工盖公章的收据,请问这收据有法律效应吗?如果出现问题能否追
公司内部融资,承诺收益,但没有合同,只给员工盖公章的收据,请问这收据有法律效应吗?如果出现问题能否追回本金?谢谢!
公司想跟员工签一份免责协议,请问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么?有的话协议该怎么写
意思就是公司在外面的居民区帮助员工租房子,作为福利房租由公司承担,员工可以选择不住,但是要住的话因为住宿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例如入室抢劫啊,人身伤害等)由员工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