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及产假期间公司变相以绩效为由降低工资,可以维护权益么
怀孕期间及产假期间公司变相以绩效为由降低工资,可以维护权益么
我是某杂志社的一名员工,月薪4000,因为怀孕生子休产假4个半月,产假期间,公司给我发了1200的基本工资,修完产假后,我该领生育险的工资时,公司将之前产假发的基本工资从生育检里的钱扣除后才给我(生育险大概是一月2000左右),请问这么做对么?还有据我了解,产假期间应付全额工资,不能低于之前生活水平,生育险的钱
现在怀孕3个月,两个月的时候告知公司。之前的工作是跑业务现在依旧没有更换工作性质,为了不给公司借口一直在坚持。这个月公司就出台了变相降低我基本工资的规定。我应该如何维权?我的合同5月份终止,如果公司不续约,我怎么办?我不想离开公司
产假结束后被调动了岗位,而且降低了工资,公司这样是不是违法的?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产假结束后被调动了岗位,而且降低了工资,公司这样是不是违法的?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人现在还在哺乳期,公司安排去离家较远的工作地点,安排较以前更辛苦的工作,并且降低工资。
我怀孕5个月了,原在公司经营部资料员这个岗位做,工资是基本工资850+岗位工资,现无原无故被调去另外一个公司的前台,而且还被降低工资标准,按前台工资算。这两个公司名义上是两个法人,其实是原公司的。调岗公司还发了文件给所有人看,我是没有在哪里签字的。请问他们这样是否合法?
怀孕了的财务经理的工作量和工作强度大大减少,公司降低了其工资,产假期间工资应该怎么算?
公司从北京搬迁到沈阳了,北京公司业务量大大减少,并且和北京的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财务经理因为怀孕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因工作量减少,工作强度降低,公司给她降低了工资;但是财务经理依然把搬迁后遗留的财务工作全部完成,同时协助沈阳财务,提供咨询,提供资料等工作,直到公司取消了其财务经理的权限。之后,公司
怀孕期间被公司提出回家休息,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我该怎样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人于2014年4月8日进去一家公司上班,合同约定试用期两个月,试用工资2000元。试用过后是2000元加其他提成补助。本人在6月下旬得知自己怀孕一个月。按合同约定本人应该在6月9日就已转正,但7月9日公司领导因为我怀孕以我试用期不合格没填写转正申请不算转正为由要我回家休息,并提出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请问我能否要求公
怀孕期间公司大调整,由固定工资变成绩效工资,变相降低全部人员工资,是否合法?
怀孕7个月,公司考核制度调整,全部人员工资由固定工资变成 固定+绩效工资,且固定工资部分非常低,大概只占40%,这种方式相当于变相降低孕妇的工资,因为怀孕必然无法完成绩效,这是否符合劳动法,对于孕妇来说,要如何维权?
2015年3月我已经怀孕2个月,在我没有范任何错误的情况下,我所在的部门以我合同期满(合同到3月31日到期)和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把我退给人力资源(我已在原岗位干了3年),人力资源劝我主动辞职,要嘛就调岗、待岗,调岗不适合孕妇的话合理吗?如果待岗和工资降低也合理吗?
产假结束后被调动了岗位,而且降低了工资,公司这样是不是违法的?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产假结束后被调动了岗位,而且降低了工资,公司这样是不是违法的?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人现在还在哺乳期
公司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调整工资体系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面调整了我的工资体系,并且之前找到公司领导去问过工资的事情也没有通知过说我的工资已经调整了,因为我的工作是个销售,涉及到提成这方面,底薪是发对的,但是就是提成这个不对,我有近几月公司发工资的流水,还有向领导询问工资事宜与领导的聊天记录,还有工作服等能证明我在此单位工作的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