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没和我签劳动合同,现在我要辞职可以按劳动法问公司要二倍的工资吗? 本地劳动监察大队说没有的。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侵害之日起计算。那我2010年5月至2011年8月一直未签劳动合同~,老板要辞退我。1.我可以申请几个月双倍工资补偿?2.时效过了吗? 3。还有其他的赔偿吗?谢谢!!
我公司有个女职工,07年进入公司,劳动合同自2009.1.5~2011.1.4.该女职工11年1月22日请产假五个月,6月23日上班,(期间公司一直为她缴纳社保及住房公基金)因为工作需要,她回来上班后,原来的岗位没有了,公司给她安排在生产部,由于对公司的工作安排不满意,就去劳动仲裁告公司.以公司2011年1月5日以后未给她续签合同为由,向公司索
新的劳动法出台后,在单位上班,单位没给我们签订合同,一年半后,单位突然要我们补签,签名时间强迫我们签过去的时间,总共是3年合同,去年到期,然后又签订了3年合同,今年合同没到期就要强迫我们辞职,我们可以要回没签订合同之前那段一年半时间的双倍工资吗以及还有哪些权益可维护
我已与原单位协议解除了合同, 但后来发现我没有考虑到双倍工资赔偿的问题,还能否再主张?
我与原单位的合同2011年5月到期,同年10月14日单位提出续签,我同意并签了字,同时注明了签订日期.一个星期后,单位提出协议解除合同,当时我提出了异议.但考虑到事已至此,再呆下去已没意思,就提出再增加两个月的工资(单位提出按一年一个月的实际工资(超过三倍上海平均工资)赔5个月),人事经理当时同意后又说只能增加一个月,我又
在单位工作6年了,到现在还在工作,从没签过合同,但养老保险买了。单位以劳动法第82条的超过一年以上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拒绝劳动者的双倍工资补偿可以吗。事实上是从没签过书面形式的合同。请求解答,谢谢!
公司应该于2011年9月跟我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一直没签。 最近3月份要跟我补签合同。 1.公司要求合同的签署日期和有效期都是2011年9月份。 2.我要求合同签署日期和有效期开始日于2012年3月份,公司要认可我跟公司劳动关系于2006年开始。 如果劳动合同是按照我的要求,也就是第2条的方式签署,我是否还可以要求
小宏于2001年3月在建设局被聘用施工技术员,月工资1000元。2007年3月至2009年3月期间只订了两年的合同,2009年3月至2012年3月一直未订合同,现已解聘,问:(1)2009年3月后整三年有多少双倍工资? (2)连续工作12年赔偿金一共多少? 谢谢了!!!!!
劳动争议判决书下来了,里面已经证明有劳动关系,且要赔偿我一个月代通知金1800元,无理由辞退半个月工资赔偿900元,由于公司营业执照是2012年3月20日办理的,我是2012年3月15日被辞退的,仲裁说无事实依据,驳回我申请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我是2011年10月20号入职的,2012年3月15日被辞退,请问不应该赔偿未签劳动
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已于2008年1月1日前失效,但公司至今已有4年多了还没有续签劳动合同,我能通过打官司索要到双倍工资赔偿吗?能赔多少个月的双倍工资呢?若能的话,能帮忙代理打赢此官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