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本公司员工在职期间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培训协议规定员工培训所有费用均有公司承担,但若员工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则要向公司支付培训费用两倍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问题:1.请问员工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是否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收取违约金? 2.如果是,那么公司制定的培训协议是否无意义? 3.请问是否可以在协议中说明协议基于劳动合同法?
公司和员工2006年签的额外合同违反2008年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有法律效力吗?怎么样才能不给公司赔
我2003年7月份进入深圳一家公司,当时劳动合同是一年一年的续签。公司出于留才政策的考虑,和我签署了一份为期三年的额外补充合同。其具体内容就是从2006年7月1日到2009年6月30日期间,公司会额外给我“三年期服务奖金”。 具体发放方式为: 1) 本合同生效签字即生效,在生效届满一年之次月发放第一次奖金,奖金额度为约
如果劳动合同公司不发给员工,算不算合法呢?不是说一式两份吗?要是合同不发给员工公司要背负什么法律责任呢?我所签的合同里面有一条内容是关于赔偿的,也就是公司所说的所谓的培训协议,培训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去人才市场招聘费,还有别的不三不四的什么赔偿费。格式:就是一张小小的纸条:就好像是写一条欠条一样。
我想知道 1 这样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吗、 2 合同写明第一个月扣200元,但是实际扣了300元。这是不是违反合同。 3 月薪八百 现在已经被扣的成了3百多,我们有权利知道为什么扣得嘛,如果扣钱的项目合同没有写明而乱扣我们该怎么办,比如吃到一次没有写明扣多少钱 ,那扣10也行,我们也没有办法了吗?
签完劳动合同后签的内部管理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违约金要交吗?
09年10月刚刚签了某国企。签的劳动合同中并没有规定违约金的问题。但是过了一天又签了一份协议书。协议规定:本协议期限为无固定期,即自签订之日起至退休之日止。 因特殊原因解除本协议,要求借出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乙方掌握甲方秘密和核心技术的,提出申请解除本协议应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
劳动合同是否双方都持有才算有法律效益?签订3年合同,老板在开会时公开说合同作废,这样是否还有法律效益
我在一加早教中心工作签订了一份三年的合同。由于和公司老板发生争执,老板在全部员工面前说想走的合同不算数,工资一分不差的发,但是要写辞职报告。当天晚上老板主动给我发短信给我说一个星期后如果确实要走交一份辞职报告就好了。我三天后递交完辞职报告。因为自身原因请假几天。老板突然又反悔,给我发短信,提起合同和
由于问题比较复杂,先陈述一下人物关系—— A:房屋实际出资人和经办人; B:原购房合同、现购房发票登记人(A的二姐); C:房屋曾居住人(A的大姐); D:房屋现居住人(A的大姐夫); E:现购房合同登记人(A的外甥孙、C和D的长孙); 具体问题——1985年,A为将在外地的C和D接到北京养老,以B的名义购买了一
中介公司业务员没有资格证书可以签订买卖合同协议吗?有法律效力吗?
中介公司业务员没有资格证书可以签订买卖合同协议吗?有法律效力吗? 谢谢律师们的回答.如果没有资格证书的业务员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合法的,那么因为买卖双方已经达成解除意向,没有再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也没有进行交易,中介是否可以收取中介费?
请问一下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哪个更具有法律效益?情况是这样的,2014年2月订房是交了一万定金
请问一下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哪个更具有法律效益?情况是这样的,2014年2月订房是交了一万定金,后面又交了21万和一万现金,然而只给我开了21万收据,一万现金没有开收据,5月份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面是210033元,但是约定在10月之前再补三万,所以在2014年9月再补了2万6千,由于之前的一万现金没有开票所以就开到了2万6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