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签完劳动合同后签的内部管理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违约金要交吗?
签完劳动合同后签的内部管理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违约金要交吗? 09年10月刚刚签了某国企。签的劳动合同中并没有规定违约金的问题。但是过了一天又签了一份协议书。协议规定:本协议期限为无固定期,即自签订之日起至退休之日止。
因特殊原因解除本协议,要求借出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乙方掌握甲方秘密和核心技术的,提出申请解除本协议应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初级职称者赔偿甲方违约金5万元。
如乙方经甲方派出学习,培训,进修,应另外赔偿甲方为乙方承担的学习,培训,进修,差旅,住宿等费用的10倍,及期间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各项保险,福利待遇等所有费用的十倍。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考取研究生,公务员或自行提出调离,辞职,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者,视为违约,按违约责任处罚。
还有,规定的见习期为一年。一年后转正。
请问大家,这个后来签订的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要是提前30日辞职的话,还要交违约金吗?
当时开会的时候,那里的领导说要是走人的话肯定要赔钱,而且要赔好多,以前走的人都交钱了。
我打算在见习期内辞职,不知道要不要交违约金啊。
快愁死了,违约金5万啊!
还有,见习期属于试用期吗?
合同中没有提试用期的事啊,
感觉像被卖了一样啊,
希望大家能够帮帮我,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icky2……(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09-10-22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