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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索赔网:联络互动虚假陈述被罚,002280股民索赔条件明确
发布日期:2021-04-27    作者:罗军民律师

2020年10月19日晚,联络互动(*ST 联络,002280)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联络互动违法的事实如下:
    因与深圳远致富海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之间的合同纠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志涛所持23.53%股份先后分三次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2019年9月9日,第一笔4,900 万股被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8日;2019年10月17日,第二笔80.96万股被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10月17日至 2022年10月16日;2019年10月18日,第三笔46,254.64万股被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17日。
    2019年9月10日,何志涛、俞竣华知悉第一笔股份冻结情况,因未达到临时公告标准,联络互动未对此进行披露。2019年10月21日,何志涛、俞竣华知悉第二笔及第三笔股份冻结情况,并意识到冻结比例已达到5%的临时公告标 准。何志涛要求暂时不对股份冻结情况进行披露。2019年10月25日,联络互动披露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中未披露股份冻结情况。迟至2019年12月3日,联络互动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对何志涛上述三笔股份司法冻结进行了补充披露。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因联络互动(*ST 联络,002280)虚假陈述,投资者购联络互动(*ST 联络,002280)遭受经济损失,可以要求索赔。损失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利息、佣金等。
    联络互动(*ST 联络,002280)投资者索赔条件:
    律师认为,在2019年10月23日到2019年12月3日之间买入联络互动(*ST 联络,002280)股票,并且在2019年12月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联络互动(*ST 联络,002280)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该股票索赔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8日。
    股民索赔流程:加入索赔提交材料 → 律师免费审核材料 →符合条件签订委托 →律师代为提起诉讼 →判决调解索赔成功 →获取赔偿款


    股民索赔需要的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的公证书(公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开户申请表或证券开户确认单(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3、买卖相关股票的对账单原件(每页均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备注:
    *对账时间: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具体内容:需包括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
    *其他要求: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该类股票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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