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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海股份(ST围海,002586)股票索赔登记条件及股民索赔法律秘笈
发布日期:2021-03-08    作者:上海君澜律所俞强律师

中信国安(000839)于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查明,中信国安自2009年至2015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仅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为完成销售目标,采用预售方式完成业绩等手段虚增收入,自2009年至2014年累计虚增利润总额超过10亿元。
       2020年5月,中信国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证监会对该案件已经调查完毕。证监会拟决定对中信国安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上述公告显示,经查明,中信国安等涉嫌违法事实包括:一、披露的《2009年年度报告》《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年度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二、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目前《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经收到,不久将收到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届时中信国安(000839)将面临大量投资者的维权诉讼。 
       中信国安(000839)索赔依据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中信国安(000839)最新索赔条件 
       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认为,凡是在2010年2月6日至2017年3月18日前买入中信国安,并且截至2020年5月17日仍持有中信国安的投资者,可以联系律师参与索赔。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律师团队的观点,满足条件的股民可以参与此次索赔征集,递交下述索赔材料,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参加中信国安(000839)索赔所需资料
1、资金对账单
2、开户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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