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002569)股票维权法律专题:ST步森股票维权法律攻略分析
2020年1月14日晚间,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20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0年8月5日晚间,ST步森公告称,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0]7号)。至此,ST步森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调查完毕。上述公告显示,ST步森涉嫌两项违法事实:未及时披露为徐茂栋实际控制企业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借款1亿元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及时披露为徐茂栋实际控制企业天马股份向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亿元提供担保的情况。2020 年 8 月9日晚,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号。 根据ST步森公告的情况和《证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专业代理维权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股民,ST步森(002569)股票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17年9月7日至2020年1月1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1月15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君澜股票索赔登记网”在线办理索赔诉讼登记。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安妮股份因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需要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