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002569)股票索赔征集(暨ST步森证券维权的法律条件)
2020年8月5日晚间,ST步森公告称,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0]7号)。至此,ST步森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调查完毕。上述公告显示,ST步森涉嫌两项违法事实:未及时披露为徐茂栋实际控制企业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借款1亿元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及时披露为徐茂栋实际控制企业天马股份向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亿元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0 年 8 月9日晚,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号。
根据前述事实和《证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律师团队提示股民:投资者在2017年9月7日至2020年1月1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1月15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的亏损投资者可参与集体索赔队伍。我们将继续向投资者开放索赔报名,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任何费用。股民主张索赔的诉讼时效截止时间为2023-8-9,在该日之前未主张的,则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投资者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