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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盗窃衣物并销赃 买卖双方均获刑
发布日期:2019-07-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徐晓霞 罗兰)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案件,不但盗窃者获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销赃人吴某也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单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5日,黄某在南昌市西湖区某批发市场一服装店门口,盗取两个衣服包裹,分别装有180件男装T恤、400件男装。黄某将盗窃所得衣物运至某男装店,男装店老板吴某明知该批货物为盗窃所得,以3600元价格将全部收购。

  2019年3月14日,黄某又来到上述批发市场,在某服装店门口盗窃两个服装包裹,分别装有男裤112条、男装310件。黄某再次将盗窃所得衣物销赃给吴某,吴某以3500元价格全部收购。

  2019年3月19日、3月20日,黄某、吴某先后被抓获。经认证,赃物男装的市场价格共计21890元。部分赃物已被扣押,并发还被害人。黄某、吴某赔偿四名被害人损失,已获被害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被告人吴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罪名成立。黄某、吴某具有坦白、退还部分赃物、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量刑情节,且被告人吴某自愿认罚,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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