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河北拆迁案例:遭强拆、被施工,国土部门不作为,依法维权得公正
【申请人】谷先生【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健律师、崔凤荣律师、沈芳芳实习律师【被申请人】邢台市国土资源局XX分局
案情简介
谷先生在河北邢台市某区域拥有房屋并实际经营多年,然而在2018年5月,谷先生的房屋遭到强制拆除,之后便有人员在其房屋所在地块违法施工建设。谷先生的财产遭到严重损害。至此,谷先生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经过考察,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赵健、崔凤荣、沈芳芳三位律师代理自己的维权事宜。
京平律师介入后,迅速制定维权策略,针对违法强拆和强制施工的行为,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然而,被申请人却拒绝签收该申请并退回。对此,京平律师认为,被申请人拒绝履行查处职责,构成行政不作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被申请人拒不履职的行为,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胜诉
复议机关受理后,经审查,最终作出复议决定如下:
责令被申请人于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60日内,依法履行签收义务和工作职责,接收并依据行政职权审查申请人的《查处申请书》并依法作出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