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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问答带你走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十五)
发布日期:2018-05-22    作者:沈玉潮律师
三个问答带你走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十五)
三个问答带你走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十五)
问题一:政府拆迁我的房子,在回迁之前这段时间,我可以要求政府支付我的租房费用么?

可以的,因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所以,你完全可以要求征收人支付你在此期间的相关房租,但是这个房租费用也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
三个问答带你走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十五)
问题二:政府要拆迁我的房子,可是给我们的补偿款非常的少,我认为我们的拆迁款被一些拆迁人员给贪污了,我应该向哪举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很明确,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个问答带你走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十五)
所以,如果真的如你所说,你是完全可以对相关人员进行举报或投诉的,可是你要有证据证明。
问题三:我的房子要拆迁,因为我的房子是精装修的,除了房子的补偿外,装修给不给补偿?给多少补偿?
是给补偿的,但是恶意装修是不给补偿的,也就是说在拆迁公示后进行的装修正常情况下是不予补偿的。如果你的房子是之前就装修了,是完全可以通过评估拿到相应的补偿款的。
三个问答带你走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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