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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共同保证中,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无权向免除保证责任的保证人追偿,但其担保责任
发布日期:2017-11-15    作者:蒋艳超律师

连带共同保证中,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无权向免除保证责任的保证人追偿,但其担保责任应相应减轻——周开顺诉温州久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家料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例要旨:连带共同保证中,债权人免除部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其他保证人承担责任后无权向该部分保证人追偿。相应地,其他保证人应在该部分保证人内部应承担保证份额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案号:(2016)浙03民终2086号


审理法院: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108辑(2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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