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喻某诉陈某、陈某某遗产继承纠纷案
喻某是陈某和陈某某的继母。喻某与陈某、陈某某的父亲老陈是90年代结婚,陈某与陈某某对婚姻很反对,老陈于是与喻某两人一直单独居住在外面,后来搬到单位公房居住。在婚姻存续期间,公房参与房改并参与拆迁,老陈与拆迁办签订协议,拆迁分得安置房一套。在获得安置房之前,老陈因病逝世,喻某因悲伤过度瘫痪在床。陈某、陈某某在老陈逝世后,在未告知喻某的情况下,将老陈的存折里的钱全部取走,总共十几万。同时抚恤金,丧葬费均领走。安置房相关的材料也被他们控制,钥匙也被他们拿走。当喻某要求分点钱治疗时,陈某、陈某某否认有遗产,还声称即使有,也要让喻某净身出户。 喻某气不过和急需钱治疗,于是委托女儿徐某聘请本律师代理起诉。本案在受托后第一时间向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新祺周派出法庭起诉,并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经法院调查取证,固定了老陈名下的存款、丧葬费、抚恤金的金额和安置房具体位置、面积等。案件经过开庭并庭后调解,陈某、陈某某在铁证面前,终于承认老陈有遗产、而且承认喻某有继承权,在去除办理老陈丧事合理费用后,喻某、陈某、陈某某三人继承分割,最终喻某分得1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