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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政府参事调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13    作者:王芳平律师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政府参事调研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3〕56号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
  自治区政府参事一行4人拟于7月29日至8月6日就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问题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为加快城乡建设进程,自治区党委、政府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出并实施了沿黄城市带、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县城建设战略,积极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有机结合、优势互补、功能完善、特色鲜明、联系紧密的城镇体系,促进产业聚集、人口集中、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宁夏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拟通过本次调研,较全面地了解我区城镇化建设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探索进一步加快我区城镇化建设的对策措施,向自治区政府提出推进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相关建议。
  二、调研内容
  (一)我区实施城镇化战略以来取得的重要成就和主要经验。
  (二)对照中央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我区城镇化建设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城乡群众尤其是失地农民对我区城镇化建设工作的突出反映和意见。
  (四)对加快沿黄城市带建设的有关建议。
  三、调研安排
  (一)每市在村镇选择3个—4个点实地考察,并在点上召开小型座谈会,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
  (二)各有关部门的调研,按以下具体时间安排,调研组赴各单位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
  (三)请各市和有关部门根据调研内容提供相关资料。如城市化率、城镇人口、户籍人口、城市区域面积、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等。
  (四)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7月29日,在银川市调研。
  7月30日,在石嘴山市调研。
  7月31日,在吴忠市调研。
  8月1日—2日,在中卫市调研。
  8月5日8︰00—9︰30,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调研;
  10︰00—11︰30,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调研;14︰30—16︰00,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研;16︰30—18︰00,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调研。
  8月6日8︰00—9︰30,在自治区公安厅调研;10︰00—11︰30,在自治区统计局调研;14︰30—16︰00,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调研。
  四、调研人员
  戴雅增 自治区政府参事
  马彦新 自治区政府参事
  裴丽侠 自治区政府参事
  骆永文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参事处处长
  联系人:骆永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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