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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参事来宁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13    作者:王芳平律师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参事来宁调研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3〕68号
   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
  国务院参事调研组一行7人拟于10月19日—25日在我区就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问题进行调研。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关于生态文明建设。
  1.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情况,已取得的进展、成绩和经验;
  2.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计划和措施;
  3.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薄弱环节;
  4.对今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意见。
  (二)关于水资源保护和管理。
  1.水环境保护制度建设情况;
  2.黄河水污染状况、监测技术和治理情况;
  3.对今后水资源保护的政策和战略建议;
  4.环境产业现状、政策和规划;
  5.民间环保组织现状、作用和有关政策。
  二、调研安排
  (一)10月20日—21日上午,赴固原市实地考察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请固原市安排1个—2个考察点并做好有关接待工作。
  (二)10月21日下午—22日,在中卫市实地考察沙坡头沙漠生态治理情况和黄河水环境保护情况,请中卫市安排考察点并做好有关接待工作(22日晚住宿吴忠市)。
  (三)10月23日,在吴忠市实地考察黄河水环境保护及水污染治理、监测情况,请吴忠市安排考察点并做好有关接待工作。
  (四)10月24日,在银川市实地考察生态文明建设和水资源保护管理情况,请银川市安排考察点并做好有关接待工作。
  (五)请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向调研组提供相关书面材料(10份),电子版材料发至cxq309@126.com和nxcss@163.com。
  (六)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0月25日9∶00在区政府11楼朔方厅召开座谈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分管负责同志汇报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水资源保护管理有关情况,并向调研组提供相关书面材料(15份),电子版材料发至cxq309@126.com和nxcss@163.com。请各单位于10月19日前将参加座谈会人员名单电话报政府办公厅参事处,联系人:何建平
  三、调研人员
  葛志荣   国务院参事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会长,国家质检总局原副局长
  郭廷结   国务院参事,交通部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刘志仁   国务院参事,农业部农业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黄当时   国务院参事,北京市工商联副巡视员
  蔡克勤   国务院参事,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原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成学谦   国务院参事室参事业务一司副巡视员
  陈志锋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处长
  四、陪同人员
  马福成   自治区政府参事室专职副主任
  骆永文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参事处处长 
  何建平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参事处副调研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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