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3〕5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思想,在交通建设中更好地贯彻国防要求,适应交通运输事业快速发展和未来高技术战争对交通保障的要求,实现地方交通建设和国防交通建设有机衔接、一体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宁夏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协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商制度主要职责
研究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协商解决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指导市、县(区)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有关工作,审定交通战备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
二、工作规则
协商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随时召开。根据工作需要,也可视情况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协调会议。协商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会签后印发执行。
三、协商制度组成人员名单
第一召集人:白雪山 自治区副主席
召 集 人:马云海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沈左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戎生灵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张苏安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蒋文斌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马 鑫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曹学云 自治区国资委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
李 锦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马卫平 民航宁夏安全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赵国武 宁夏军区后勤部副部长
付建军 宁夏武警总队后勤部副部长
王雁怀 68210部队后勤部副部长
王文生 兰州军区空军交战办副主任
吴书明 96351部队后勤部副部长
郑国轩 68006部队副司令
文善强 68070部队副部长
李学祥 自治区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
协商制度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交通战备办公室,李学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自治区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承办协商制度具体事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20日
(有关单位名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宁夏通信管理局、民航宁夏安全监督管理局,兰州军区空军、宁夏军区、武警宁夏总队、68210部队、96351部队、68006部队、68070部队。)
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