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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考民法讲义:质权的概念和特征
发布日期:2015-11-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概念

  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2、特征

  (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性,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2)质权的标的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质权因此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金钱经特定化后也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3)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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