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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大工地盗窃案29人获刑 开吊车猖狂作案
发布日期:2008-07-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冒充路政施工人员 开车直入工地

    明目张胆偷建材 作案26起价值近65万元

    审理时多名武警维持秩序 两名主犯分别被判15年和14年

    一年之间,由29人组成的团伙冒充路政施工人员在本市各建筑工地明目张胆盗窃建材价值近65万元。记者今日获悉,宣武法院对这起本市近年来最大的工地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徐立辉、王纪忠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4年。

    同时,其余27名被告人分别按照其各自参与盗窃的数额和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被判处13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绰号为“东北老二”的徐立辉是整个团伙的头目。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徐立辉表示,所有的盗窃活动都是由他指挥的。

    团伙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分工:有的负责查找工地,有的负责下手盗窃,他们彼此间可能并不熟悉,但全都认识徐立辉。在此次受审之前,徐立辉曾因盗窃罪、强奸罪、抢劫罪等两次被判刑。2003年8月,他从辽宁省沈阳市第二监狱脱逃。

    由于该团伙涉案人员众多,在开庭时,法院请来了多名武警在庭外维持秩序,而庭审过程也持续了将近3天。

    从庭审过程中可以得知,从2004年以来,该团伙人员每天傍晚都在右安门地区的一个饭馆集合,一起打牌消磨时间,等到了半夜,牵头的喊“开始干活喽”,所有等活的人都拥上“班车”。

    当车开到一处工地时,干活的人便在领头人的带领下,穿着路政反光服、打着路政道牌,用吊车吊起成吨重的钢板或电缆,就像在夜间施工一样,将建材装进事先租好的大货车,再径直开往大兴,由领头人将盗来的物品卖给废品收购站后,干活的人各领工钱后散伙。

    法院最终认定,自2004年8月起至2005年9月间,该团伙采用冒充路政施工人员、雇用专门吊车等方式,分别结伙在本市各建筑工地大肆盗窃施工用钢板、电力电缆、变压器等物品,总计26起,涉案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近6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立辉、王纪忠等29人无视国法,结伙多次盗窃公私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严重地扰乱了社会秩序,均已构成盗窃罪,系共同犯罪,均应依法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华网-法制晚报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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