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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日期:2015-03-12    作者:110网律师
1问: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一般彩礼属于个人财产,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条之规定: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2、问:彩礼需要返还吗?
答:视具体情况而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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