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法中主权利与从权利问题
发布日期:2015-03-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民法中主权利与从权利问题:
主权利与从权利
1.主权利:是相互关联的几项权利中,不依赖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的权利。
2.从权利:以主权利的存在为前提的权利,但从权利仍然是一项独立的权利,而非主权利的具体权能。典型的从权利:各类担保权,地役权。
例:张三向银行借款100万,以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对张三的债权是主权利,抵押权则是从权利。
考查点:从权利以主权利的存在为前提,主权利消灭,从权利消灭;主权利转移,从权利转移。但从权利的消灭不影响主权利本身的存在,而且从权利不能独立于主权利而单独移转。
重点考查的从权利:担保债权、地役权。
人身权的区分与救济
【考点1】肖像权、著作权(版权)与隐私权
通常考法:
照片 当事人:肖像权、隐私权(关键看照片本身是否包含隐私内容)
照相馆:著作权
侵犯肖像权判断:
1.必须反映面部整体(以可判断为标准);
2.营利性使用(包括广告)。
在担保债权中,如果债权发生转移,那么担保权也发生转移,但是里面存在一个问题,需不需要更换担保人呢?
法律教育网老师回复:在保证合同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是不需要的。《担保法》第22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