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总论法考点:解释的效力
发布日期:2015-03-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解释的效力
1. 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解释。
【注意1】刑法修正案属于立法,不属于立法解释,它是刑法典本身的内容。
【注意2】刑法典中的解释性规定不属于立法解释。例如,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不属于立法解释,而是刑法典的内容。
2. 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所作的解释。
3. 学理解释:学术机构或学者个人的解释。
【效力等级】立法解释 > 司法解释